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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昌都市卡若区格杂卡天葬台焚烧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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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昌都市卡若区格杂卡天葬台焚烧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西藏
招标人:昌都市卡若区民政局
投资金额:110.0万元
招标编号:RD20201004
受昌都市卡若区民政局的委托,对 昌都市卡若区格杂卡天葬台焚烧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RD20201004;
1.2、项目名称:昌都市卡若区格杂卡天葬台焚烧炉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 采购焚烧炉;
1.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组织实施;
1.5、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1.6、预算金额:110.00万元;
1.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天内完成供货和验收(具体以供货合同为准);
1.8、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相关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投标人无违法记录并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在以上网站任何一个网站出现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出现过行政处罚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和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2.8、具有相关资质的经营企业。
三、报名及提交的资料:
3.1、单位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公证)、经办人身份证明、能证明企业实力的其它资料;
3.2、近三年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报名人应是本公司员工,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装订成册备案)。
投标人提供上述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后,招标人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情况进行审查,确定投标人符合投标要求条件时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0月27日至2020年11月0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10:00至12:30,16: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持相关资料报名(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留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0时00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3、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传真或信函等非现场形式的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务必先以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与联系人取得联系。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
联系人:苗娜
电 话:15910800751
E-mail:zb4567@126.com


1楼2020-10-27 11: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