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推进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省教育厅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沈阳市第一时间传达落实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东北育才学校初中部深研细悟,认真学习并落实省市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对“十要求”内容进行细化, 特此制定《东北育才学校初中部作业管理“十要求”落实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结合教育部减负三十条的相关内容,全面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十要求”》相关规定,以人为本,减负提质。
二、 实施内容
1.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
(1)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对新的知识内容进行“零起点”教学,期初实行备课组、教研组、教学处三级教学进度控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进度。严格按期初教学进度教学,教学处监控教学进度实施情况。
(2)实行一科一辅。有育才学案的学科,不订教辅材料。无育才学案的学科,按照《辽宁省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辽教发[2012]83号)订教辅材料。
2.必须合理确定考试难度,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
(1)阶段测试和期末测试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考试难度适当,学考一致。
(2)校内不得开展各班级学生考试成绩排名。不得公布学生个人或集体的考试成绩、名次等。使用学校统一的成绩反馈模板,点对点进行学生成绩反馈。
3.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
(1)教学处进行学科作业内容、形式、总量的控制。
(2)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每日作业量和作业提交时间的协调。
(3)备课组在固定的集体备课时统一作业,备课组长向教学处上报下一周作业内容。
(4)班级日记记录每日作业,班级白板予以公示。
(5)班级自习课用于学生自主学习,年级组、教学处负责监管,不能无故挪用、挤占。
4.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惩罚性、重复性作业。
(1)教师精心选题,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备课组统一设计,确保作业质量。坚决杜绝惩罚性、重复性作业。
(2)布置弹性作业,完善育才学案,基础题为必做、提高题为选做,标明作业完成时长
一、 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教学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育教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结合教育部减负三十条的相关内容,全面落实《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十要求”》相关规定,以人为本,减负提质。
二、 实施内容
1.必须“零起点”教学,严禁敷衍教学超纲超进度教学。
(1)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对新的知识内容进行“零起点”教学,期初实行备课组、教研组、教学处三级教学进度控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进度。严格按期初教学进度教学,教学处监控教学进度实施情况。
(2)实行一科一辅。有育才学案的学科,不订教辅材料。无育才学案的学科,按照《辽宁省普通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辽教发[2012]83号)订教辅材料。
2.必须合理确定考试难度,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排名。
(1)阶段测试和期末测试根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基本要求确定考试内容,不出偏、怪考题,考试难度适当,学考一致。
(2)校内不得开展各班级学生考试成绩排名。不得公布学生个人或集体的考试成绩、名次等。使用学校统一的成绩反馈模板,点对点进行学生成绩反馈。
3.必须控制作业总量,严禁挪用挤占自习课时间。
(1)教学处进行学科作业内容、形式、总量的控制。
(2)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每日作业量和作业提交时间的协调。
(3)备课组在固定的集体备课时统一作业,备课组长向教学处上报下一周作业内容。
(4)班级日记记录每日作业,班级白板予以公示。
(5)班级自习课用于学生自主学习,年级组、教学处负责监管,不能无故挪用、挤占。
4.必须精准布置作业,严禁惩罚性、重复性作业。
(1)教师精心选题,确保针对性和实效性。备课组统一设计,确保作业质量。坚决杜绝惩罚性、重复性作业。
(2)布置弹性作业,完善育才学案,基础题为必做、提高题为选做,标明作业完成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