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龙路医院吧 关注:38贴子:352

【有图有真相】图说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犯罪事实!只看

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看到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的罪行,我决定用图文连载的形式揭露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的种种罪行,欢迎大家讨论、转发,也希望能给其他的维权者一些启发和帮助!
今天揭露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第一条罪行:不履行术前讨论制度。
2019年9月,我女儿在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肛肠科住院做手术,手术医师为张扬,主治医师为林梅,副主任医师为吴瑶,科主任为贾山。在我封存复印我女儿的住院病案(病案号:177596)时发现,病历中没有术前讨论记录!
2018年4月1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向全国各省区市印发了《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国卫医发〔2018〕8号),要求各地遵照执行《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该《要点》规定,术前讨论制度的基本要求是:“1.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术者必须参加。2.术前讨论的范围包括手术组讨论、医师团队讨论、病区内讨论和全科讨论。临床科室应当明确本科室开展的各级手术术前讨论的范围并经医疗管理部门审定。全科讨论应当由科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必要时邀请医疗管理部门和相关科室参加。患者手术涉及多学科或存在可能影响手术的合并症的,应当邀请相关科室参与讨论,或事先完成相关学科的会诊。3.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4.术前讨论的结论应当记入病历。”
2018年4月12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印发的国卫办医发〔2018〕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三、认真落实患者安全管理主要工作措施(四)全面落实患者安全各项规章制度。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落实患者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循医疗核心制度、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等开展诊疗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实行全过程管理。医疗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患者安全工作的监督考核,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由此可见,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不落实术前讨论制度,属于严重违反《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错误行为!作为一家公立医疗机构,居然明知故犯,悍然违背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导致医疗质量管理混乱,无法保障患者安全,请问,这样的医院谁还敢去?
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的错误行为违反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和《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已经向有关部门举报该医院的错误行为,该医院必将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
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让我们静待有关部门公布处罚结果,我一定会像上次一样,第一时间在贴吧公布!
配图是今年4月我去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封存病历时拍摄的现场照片。



1楼2020-12-20 17:41回复
    今天医院打来电话,说我影响了医院的声誉,请大家评评理:到底是它先影响了我的健康,给我制造了残疾,还是我先去影响他的?倒打一耙了还!


    4楼2020-12-24 15:39
    回复
      今天揭露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第二条罪行:术前违反诊疗规范,不做肛门镜检查。
      一、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的违规事实
      我女儿的住院病案首页记载“门(急)诊诊断(西医)混合痔”,《入院记录》第1页记载“门诊以‘痔’收入院”,说明医院是以痔病收治我女儿住院的。
      中华医学会《痔临床诊治指南》规定肛门直肠镜检查是痔的检查方法,并说明:“肛门直肠镜:可以明确内痔的部位、大小、数目和内痔表面黏膜有无出血、水肿、糜烂等。”中华医学会《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第二十二章第八节痔的诊断要点中也指出:“肛门镜检查可以看清内痔的部位、大小、数目和内痔表面黏膜有无出血、糜烂。”
      按照上述指南的规定,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应当对我女儿进行肛门直肠镜检查,同时,应当通过肛门直肠镜检查来明确内痔的部位、大小、数目等情况。
      但是,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住院病历显示,院方并没有对我女儿进行肛门直肠镜检查,也没有明确我女儿内痔的部位、大小、数目等基本情况,违反了中华医学会《痔临床诊治指南》和《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的规定。
      二、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违反了多项法律法规
      1、违反了《医疗质量管理办法》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循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行业标准和临床路径等有关要求开展诊疗工作,严格遵守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下罚款;对公立医疗机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2、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加强人文关怀,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相关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
      3、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行使下列监督管理职权:(四)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给予处罚。”
      我已经向执法部门举报了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的错误行为,该医院必将受到执法部门的处罚!请大家关注后续报道!我一定会像上次一样,第一时间在贴吧公布!欢迎关注我的微博、知乎账号:一颗小白羊呀。






      11楼2020-12-31 16:58
      回复
        医害比医闹更可怕!北京市肛肠医院违反诊治指南、不做肛门镜检查,就做出了混合痔的诊断,参与违规诊断的医师共4人,病历记载分别是:主任医师贾山、副主任医师吴瑶、主治医师林梅、住院医师张扬!这4位医师不必遵守诊治指南的规定,掐指一算就知道是混合痔!简直是神人再现!不对!是检查仪器肛门镜才更恰当!奥,这次对了!他们是北京市肛肠医院的四大肛门镜!我有点骄傲!这个名字比较适合他们!以后我可以这样称呼他们了!四大肛门镜!!!哈哈!!!有了这四大肛门镜给患者做诊断,真正的肛门镜就可以马放南山了!哈哈,北京市肛肠医院四大肛门镜,医院的检查工作时时离不开你们四位呀!你们忒忙啦!!!


        12楼2020-12-31 16:59
        回复
          北京市肛肠医院四大肛门镜:贾山、吴瑶、林梅、张扬!在2021年将臭名远扬!遗臭万年!


          13楼2021-01-01 17:11
          回复
            北京市肛肠医院是731部队黑医院!偷偷切除健康直肠组织做实验、写论文、卖钱!平均一天可以切掉1米健康直肠组织!连续做了12年!血债累累!罪恶滔天!


            17楼2021-01-05 18:06
            回复
              北京市肛肠医院是731部队黑医院!偷偷切除健康直肠组织做实验、写论文、卖钱!平均一天可以切掉1米健康直肠组织!连续做了12年!血债累累!罪恶滔天!


              18楼2021-01-05 18:09
              回复
                北京市肛肠医院盗取人体直肠器官,做实验写论文卖钱!犯有故意伤害罪!广大患者一起揭发他们!向政府举报投诉他们!将他们绳之以法!还我们健康!还我们公平正义!正义必胜!共产党万岁!人民万岁!


                19楼2021-01-07 12:14
                回复
                  经过北京市西城区卫健委的处罚认定,北京市肛肠医院违反《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第十五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紧急抢救未能及时填写病历的,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篡改、伪造、隐匿、毁灭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的规定,即违反了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三条 “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之规定。
                  违反上述法规书写规定的病历不能作为司法鉴定的鉴材,医院需要承担举证的责任!所以,我要向北京市肛肠医院索要真实的病历材料!
                  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交出真实的病历来!!!!!!


                  20楼2021-01-09 15:58
                  回复
                    16个月前,我女儿就因为痔疮,被北京市肛肠医院做了人体实验,偷偷割掉了健康的直肠!北京市肛肠医院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伪造病历!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北京市肛肠医院,又名二龙路医院!
                    卫健委已对北京市肛肠医院作出行政处罚!但我女儿被割掉的直肠却永远也回不来了!16个月了,我多次和北京市肛肠医院交涉,对方百般抵赖,就是不承认错误!
                    为了给我女儿维权,我自学卫生法律法规、中华医学会诊疗规范和诊疗指南、肛肠医学专著和医学文献,我不相信北京市肛肠医院能一手遮天!
                    在这个过程中我发现北京市肛肠医院的违规问题实在是太多了:术前不按照中华医学会诊疗规范进行肛门镜检查,不做鉴别诊断,手术前不进行必须做的术前讨论,伪造术前的蹲位检查记录,术前检查和术中记录自相矛盾,手术前不告知要做的手术项目和手术风险且欺骗患者签字,手术中发现禁忌症不及时停止。林林总总,简直是一部违规大全!北京市肛肠医院对医疗规范如此不敬畏、不遵守,对医疗质量安全如此不重视、不负责,即使一天不出事、两天不出事,时间长了必然会出事!出事不只是我女儿一个人出事,还会有更多的患者出事!今天是我女儿,明天就可能是别人!
                    临床医学不是神秘学,北京市肛肠医院也不是法外之地,都是有规矩和规范的!国家制订的诊疗规范难道是北京市肛肠医院想违反就违反的吗?难道就没有人管吗?难道就没有天理吗?!我不相信!我一定要证明,这个世道是讲理的,是有公平正义的!
                    不为别的,就为了一个公平正义,我也一定会和北京市肛肠医院硬刚到底!请广大网友作证!


                    22楼2021-01-18 22:57
                    回复
                      《手术记录》中“痔外剥内扎4组”病理检查报告单在哪里?北京市肛肠医院(二龙路医院)你要回答我!


                      23楼2021-01-24 17:36
                      回复
                        人体试验歌
                        你来了你来了,活体实验开始了!医生心里有多喜欢,你就会有多悲惨!真是伤天害理呀!


                        25楼2021-01-29 11:41
                        回复
                          pph本来就是切除直肠 百度百科上写的明明白白 自己不事先调研还胡说八道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31楼2022-02-08 16:44
                          回复
                            你好,我也有同样的遭遇,一个肛裂手术,手术完他,


                            来自手机贴吧33楼2022-04-09 23:30
                            回复
                              我也有同样的遭遇,做个肛裂手术,结果医生在不通知我的情况下,做了个PPH。我都要😚疯


                              来自手机贴吧34楼2022-04-09 23: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