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县城购买了一套房子(我们那边购买的房子基本上是没有房产证的)
合同上注明了当水电入户办理房产证后可以通知买方结清尾款(总价是26万,定金给了20万,后续卖方没有钱建上去一直要钱,我就陆陆续续给他打了3万过去)
现在卖方通知我可以装修了,但是房产证没有办理,还要求我结清尾款,不然就不让我装修(当时还在建设当中的买了,现在已经过了三年)
后面的尾款我想先压着,等房产证办理下来了在给,但是卖方不同意,不让我装修入住,所以我想解除合同
当时合同上没有写违约金跟解除合同
现在我是否可以解除合同,还有我是否可以要他赔偿(当时买是26万,现在差不多是35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