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安吉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管理等工作的通告 (第19号)
根据国家、省市精神,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健康平安的春节,现就进一步完善来安返安人员健康管理等有关工作通告如下:
1.境外入境人员。实行“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在14天集中隔离期满来安返安后,继续实行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具备条件的可进行居家健康观察,并进行7天居家日常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外地完成“7+7”健康管理来安返安人员,需提供期满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完成的,抵安之日起继续完成。2.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来安返安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具备条件的可进行居家健康观察,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居家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3.国内疫情中风险地区来安返安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具备条件的可进行居家健康观察,7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居家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4.其他跨省返乡人员,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特定岗位来安返安人员。由村(社区)、单位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法提供证明的,应立即到县级医院发热门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者实行14天居家日常健康监测,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费用自理。返乡时间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5.上述来安返安人员。居家健康观察期间不得外出,确需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单位批准;不具备居家健康观察条件的,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日常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外出时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控制活动范围,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包括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不得进入人员密集场所和封闭场所(包括学校、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6.严格落实养老机构封闭管理。暂停家属进入养老机构探视,养老机构原则上不接受新入住人员。暂停运行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县所有老年食堂暂停堂食,可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情况下,提供预约外带服务。
对不履行健康管理等防控规定、可能造成疫情传播的,纳入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安吉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