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介绍:
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铂类用于EGFR敏感突变、EGFR-TKI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申办方: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组长单位: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
1.试验药物简介
抗PD-1抗体(programmed death 1)是君实生物医药研发的JS001,特瑞普利单抗,已获批上市。
本试验的适应症是EGFR敏感突变、EGFR-TKI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2.试验目的
比较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铂类对比安慰剂+培美曲塞/铂类治疗EGFR突变阳性、EGFR-TKI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研究者根据RECIST1.1标准评估)
3.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I期
设计类型:交叉设计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双盲
试验范围:国内
试验人数:350
简要入组标准:
患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入选标准才有资格进入本研究:
1. 年龄18岁~75岁,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复发III B-C或IV期非小细胞肺癌(根据AJCC第8版分期系统)伴敏感EGFR突变,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既往一代或二代EGFR-TKI(包括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及阿法替尼等)治疗失败后无20外显子T790M突变;
• 允许前期接受新辅助/辅助化疗,且在最后一剂化疗完成后6个月以上出现疾病复发或转移。
3.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1.1);
4. 同意提供既往储存的EGFR-TKI治疗失败后的肿瘤组织标本或者新鲜活检肿瘤病灶组织,必须提供上述标本的相关病理学报告。
5. ECOG标准,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6. 预期生存期≥3月;
7. 良好的器官功能
简要排除标准:
1. 目标疾病排除标准
1) 排除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病理证实合并小细胞肺癌成分,或鳞癌成分超过10%。
2) 合并其他有已知药物治疗的驱动基因突变,包括但不仅限于:ALK基因重排、ROS1突变、BRAF600E突变。
3) 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NSCLC的系统化疗。
4) 排除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转移的受试者。如果受试者的CNS肿瘤转移仅限于幕上和/或小脑,已经接受过充分治疗,临床稳定(影像学检测,首选增强MRI或CT)已维持至少4周,并且受试者的神经系统等临床症状能够在首次用药前至少2周恢复至NCI-CTC AE ≤1度,则可以参加研究。
5) 既往接受过针对PD-1受体或其配体PD-L1或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蛋白4(CTLA-4)受体的治疗。
2. 病史和合并症
1)排除存在任何活动性、已知或可疑自身免疫疾病的受试者。
2)未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腹水(一月一次或更频繁);经过引流后症状稳定至少两周的受试者是可以入组的。
3. 查体和实验室检查所见
1)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肝炎。乙肝: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检测值高于正常值上限;丙肝: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 Ab)阳性,HCV RNA阳性;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
临研中心
69 甲
关注:景昌招募,在线报名
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铂类用于EGFR敏感突变、EGFR-TKI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受试者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III期临床研究
申办方: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组长单位: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
1.试验药物简介
抗PD-1抗体(programmed death 1)是君实生物医药研发的JS001,特瑞普利单抗,已获批上市。
本试验的适应症是EGFR敏感突变、EGFR-TKI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2.试验目的
比较特瑞普利单抗联合培美曲塞/铂类对比安慰剂+培美曲塞/铂类治疗EGFR突变阳性、EGFR-TKI治疗失败的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无进展生存期(PFS)(研究者根据RECIST1.1标准评估)
3.试验设计
试验分类: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期:III期
设计类型:交叉设计
随机化:随机化
盲法:双盲
试验范围:国内
试验人数:350
简要入组标准:
患者必须满足以下所有入选标准才有资格进入本研究:
1. 年龄18岁~75岁,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和/或细胞学确诊的晚期或复发III B-C或IV期非小细胞肺癌(根据AJCC第8版分期系统)伴敏感EGFR突变,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 既往一代或二代EGFR-TKI(包括吉非替尼、厄洛替尼、埃克替尼及阿法替尼等)治疗失败后无20外显子T790M突变;
• 允许前期接受新辅助/辅助化疗,且在最后一剂化疗完成后6个月以上出现疾病复发或转移。
3. 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根据RECIST 1.1);
4. 同意提供既往储存的EGFR-TKI治疗失败后的肿瘤组织标本或者新鲜活检肿瘤病灶组织,必须提供上述标本的相关病理学报告。
5. ECOG标准,体能状态评分为0或1;
6. 预期生存期≥3月;
7. 良好的器官功能
简要排除标准:
1. 目标疾病排除标准
1) 排除肿瘤组织学或细胞学病理证实合并小细胞肺癌成分,或鳞癌成分超过10%。
2) 合并其他有已知药物治疗的驱动基因突变,包括但不仅限于:ALK基因重排、ROS1突变、BRAF600E突变。
3) 既往接受过针对晚期NSCLC的系统化疗。
4) 排除未经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CNS)肿瘤转移的受试者。如果受试者的CNS肿瘤转移仅限于幕上和/或小脑,已经接受过充分治疗,临床稳定(影像学检测,首选增强MRI或CT)已维持至少4周,并且受试者的神经系统等临床症状能够在首次用药前至少2周恢复至NCI-CTC AE ≤1度,则可以参加研究。
5) 既往接受过针对PD-1受体或其配体PD-L1或细胞毒性T淋巴细胞相关蛋白4(CTLA-4)受体的治疗。
2. 病史和合并症
1)排除存在任何活动性、已知或可疑自身免疫疾病的受试者。
2)未控制的胸腔积液、心包积液,或需要反复引流的腹水(一月一次或更频繁);经过引流后症状稳定至少两周的受试者是可以入组的。
3. 查体和实验室检查所见
1)未经治疗的活动性肝炎。乙肝: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检测值高于正常值上限;丙肝: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 Ab)阳性,HCV RNA阳性;合并乙肝和丙肝共同感染。
临研中心
69 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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