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朔州平鲁区兰花永胜煤业有限公司
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山西朔州平鲁区兰花永胜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山西朔州平鲁区兰花永胜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朔州平鲁区兰花永胜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平鲁区榆林乡石峰村。2020年3月进行了公司1.20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论证,批复明确你公司达产后矿坑涌水量为29.64万m3/a,现有设施处理能力不满足实际需求,你公司拟对原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及本批复的前提下,同意实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矿井水处理站出水优先回用于黄泥灌浆、井下洒水等途径,不能够回用的达地表水Ⅲ类后排入大沙沟。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做好固体**的妥善处置。危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要求,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本项目环保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由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负责实施。
朔州市平鲁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
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山西朔州平鲁区兰花永胜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山西朔州平鲁区兰花永胜煤业有限公司矿井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山西朔州平鲁区兰花永胜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平鲁区榆林乡石峰村。2020年3月进行了公司1.20Mt/a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水资源论证,批复明确你公司达产后矿坑涌水量为29.64万m3/a,现有设施处理能力不满足实际需求,你公司拟对原矿井水处理站进行提标改造。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以及本批复的前提下,同意实施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营运期矿井水处理站出水优先回用于黄泥灌浆、井下洒水等途径,不能够回用的达地表水Ⅲ类后排入大沙沟。
2、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基础减震、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3、做好固体**的妥善处置。危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要求,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要求,按规定对建设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本项目环保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由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平鲁分局负责实施。
朔州市平鲁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