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泺口片区济南油墨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报告(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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泺口片区济南油墨厂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采样报告(公示版)
1项目背景
泺口片区济南油墨厂地块地处济南市天桥区泺口街道办事处境内,位于清河以北约700m,济广高速以南约1600米,顺和高架以西约1600m,济洛路以东约500m。按照规划,本地块未来拟规划建设居住用地,属于第一类用地。依法律法规要求,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我单位(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对泺口片区济南油墨厂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识别场地由于当前或者历史生产活动引起的潜在土壤环境问题。
2工作内容
本次工作包含第一阶段调查、第二阶段调查初步采样,按照国家导则、技术指导文件的规定,地块及周边区域进行了现场调查、资料收集、人员访谈,识别了地块内的潜在特征污染物,并依照初调阶段布点密度、取样间距与检测指标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地块内布点、钻探、采样,检测地块内土壤与地下水样品,对检测结果进分析,判断是否超过国家及地方相关标准。
3调查结果
①通过污染识别与采样检测分析发现,地块内土壤样品检出了镍、石油烃、苯酚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现象。依据导则规定,本地块土壤污染物含量已高于筛选值,应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详细采样、第三阶段调查与风险评估。
②地块内水质定为地下水V类水。地块内地下水样品超地下水IV类标准的指标,为常见的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微生物指标,毒理学指标与放射性指标检测数据均未超过地下水IV类标准。由于本地块不属于地下水水源地,地块内浅部地下水不做为生活饮用水水源,不存在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且超标指标不是挥发性、半挥发性毒理学指标,不存在吸入地下水气态污染物的暴露途径,初步判定,其水质已满足地块规划用地要求。
4 建议
因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时,厂区内很多建筑物(车间)尚未拆除,无法兼顾原车间生产线布设情况,无法在主要生产器械摆放位置钻探取样,建议详细采样应在厂区拆除完毕地面平整后进行,并在生产及污染重点区域加密布点采样检测;另外,鉴于土壤指标检测值超标,建议尽快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三阶段调查与风险评估,计算风险值,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风险管控或污染修复。
委托单位:济南市小清河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张清平
联系方式:0531-81852326


IP属地:山东1楼2021-02-06 18:31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