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瑞士已脱离财政与经济危机,市场需求侧扩大,当前瑞士银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为稳定金融秩序,保持同国际金融体系接轨,激发市场活力,而原《国家银行与银行储蓄法案》已不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故颁布此法案,交联邦议会审议,并敦促联邦政府之币制改革进程。
I.联邦政府应削减瑞士国家银行规模,并在保证国家银行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给予各州当局、各私有银行一定的经营自主权,从而放开银行业与金融业市场。
II.事实业已证明,受国内体量影响,过量军工产业、重化工业无甚益于瑞士之经济发展,故当局切莫照搬他国建设经验,而应重新确立“金融立国”的国策。故联邦政府应当削减重型工业的建设规模,而全面进行产业转型,转为着力发展金融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
III.瑞银集团应重私有化,联邦政府亦应通过支持瑞银集团的发展,以瑞银集团为银行金融业发展导向,稳定市场秩序,发展以信用为基础,面向世界的银行业“瑞士模式”。
IV.既我国已承认虚元本位币地位,则联邦政府应加快推进虚本位币制改革,同时配合、支持虚拟国家银行的经济活动和改革进程,银行业、金融业方面亦当给予相当的支持与配合。
联邦委员会
瑞士国家银行
2021.2.16
I.联邦政府应削减瑞士国家银行规模,并在保证国家银行稳定性和权威性的基础上给予各州当局、各私有银行一定的经营自主权,从而放开银行业与金融业市场。
II.事实业已证明,受国内体量影响,过量军工产业、重化工业无甚益于瑞士之经济发展,故当局切莫照搬他国建设经验,而应重新确立“金融立国”的国策。故联邦政府应当削减重型工业的建设规模,而全面进行产业转型,转为着力发展金融产业及高新技术产业。
III.瑞银集团应重私有化,联邦政府亦应通过支持瑞银集团的发展,以瑞银集团为银行金融业发展导向,稳定市场秩序,发展以信用为基础,面向世界的银行业“瑞士模式”。
IV.既我国已承认虚元本位币地位,则联邦政府应加快推进虚本位币制改革,同时配合、支持虚拟国家银行的经济活动和改革进程,银行业、金融业方面亦当给予相当的支持与配合。
联邦委员会
瑞士国家银行
202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