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则由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的起诉书,共涉及19名被告人。
其中,被告人李某某,男,1969年出生,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4月24日,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30日被依法逮捕。
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4年5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在未经有关国家金融管理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先后以杭州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曲解“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理念,以“消费返利”经营为幌子,通过会议宣讲、网络推广及线下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宣传,由公司发展区域代理商,区域代理商发展加盟商家的方式推广其控制的公司旗下“麦点商城”电子平台,以向平台充值后16个月内返还充值额的5倍的高额返利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期间,还以线下入股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纳资金。
其中,被告人李某某,男,1969年出生,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8年4月24日,被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30日被依法逮捕。
起诉书显示,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4年5月至2018年4月,被告人李某某等人在未经有关国家金融管理机关批准的情况下,先后以杭州齐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曲解“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理念,以“消费返利”经营为幌子,通过会议宣讲、网络推广及线下口口相传等方式进行宣传,由公司发展区域代理商,区域代理商发展加盟商家的方式推广其控制的公司旗下“麦点商城”电子平台,以向平台充值后16个月内返还充值额的5倍的高额返利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期间,还以线下入股等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纳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