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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金合作模式①:明股实债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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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股实债
顾名思义,指名义上、表面上是股权投资,实际上是债权性投资。明股实债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词,没有统一的法律概念。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7年2月13日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其中将“名股实债”定义为:投资回报不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业绩挂钩,不根据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进行分配,而是向投资者提供保本保收益承诺,根据约定定期向投资者支付固定收益,并在满足特定条件后由被投资企业赎回股权或者偿还本息的投资者方式,常见形式包括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定期分红等。
由此可见,明股实债在投资方式上不同于纯粹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而是以股权方式投资于被投资企业,本质上具有刚性兑付的保本特征,以回购(投资本金的全额回购或加息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定期分红等形式获得固定收益,与融资方约定投资本金远期有效退出和约定利息/固定收益的刚性实现为要件的投资方式。
明股实债的好处:
1、满足融资方的需求。融资方可以在财务报表上扩大净资产规模、降低资产负债率;同时,可以不纳入授信规模。
2、对于资方而言,可以穿透实质,按照债权性投资来进行资本计提;对于没有放贷资质的主体,可以规避资质要求,在较低风险前提下获得相对较好的固定收益。
交易方式:
“明股实债”交易过程一般包括认购、投资入股、退出三个环节,银行理财、集合信托及保险资金是目前存续的“明股实债”类投资的主要投资方;股权投资主体(SPV)形式主要有股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退出方式主要有回购、第三方收购、对赌、优先/定期分红等。

明股实债交易结构图
从交易结构来看,股权投资主体(SPV)及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出资成立项目公司,SPV主体可以是资管计划、信托计划或、私募股权基金或以上几种的多种嵌套,项目公司可通过分红等形式来进行收益分配,最终房地产项目公司或其股东可能按照补充协议的约定对投资者持有股权进行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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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2021-04-09 17:10回复
    1.股权投资模式
    股权投资模式下,由基金公司或证券公司设立资管计划,投资者通过资管计划以股权投资的形式入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并通过项目公司分红来进行资管计划的收益分配,房地产项目公司或其股东可能约定对资管计划持有股权进行回购或特殊分红条款(如资管计划作为优先级股权约定一系列优先分红和投资本金保障机制,项目公司母公司作为劣后级股权获得剩余收益,承担更大风险)。
    2.信托计划投资模式
    信托计划投资模式下,由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投资房地产项目公司形式包含发放信托贷款、股权投资、可转债、购买特定资产收益权等,再通过房地产项目公司进行还本付息、项目分红、回购等方式来退出投资。

    纯股模式

    “股+债”模式
    3.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模式
    私募股权基金投资模式下,一般由项目公司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作为GP,享受基金劣后收益,投资方作为LP,享受基金优先级收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权益投资方式投资房地产项目公司,仍以特殊分红条款或回购等方式来进行退出。
    4.多层嵌套模式
    由于几种股权投资主体在监管、投资限制和投资范围方面有所不同(见下表),同时受“通道”业务监管趋紧,针对投资主体部分可嵌套多个金融产品以进行监管套利;例如,投资人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后,银行再通过券商定向资管计划购买单一信托计划并最终投向项目。


    2楼2021-04-0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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