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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邓州交警大队 执法怎能如此随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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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4点一辆大货车将联通公司的光缆线挂掉脱落在路上,06:13分天还没亮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王红岩被横在路上的光缆线绊倒摔伤、几乎同时光缆线将推人力三轮车的徐某华老人绊倒摔伤,两人之间没有任何接触。出现场的警察同志表示此事跟王红岩无关、属于联通公司的责任。王红岩不顾自身受伤将徐老太送往医院并垫付1500元医药费。
出人意料的是:次月,邓州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红岩观察不周、未确保安全负事故全部责任,徐某华无责”,挂掉光缆线的大货车和联通公司的责任只字未提。
王红岩申请复核,此认定被上级南阳交警支队依法撤销,责令其重新调查认定,但邓州交警大队重新出具的认定书与被撤销的那份几乎完全一样,仍然认定王红岩负全责。
徐老太依据交警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起诉王红岩一人要求赔偿其损失67458.27元,王红岩在接到法院传票的当场气出脑溢血,在ICU抢救20多天,至今仍半身瘫痪口吃不清,生活全由老母亲照顾。
对于为何如此认定,王红岩家人曾前往邓州交警大队追问真相,录音中邓州交警大队大队长李冰给出的解释是:挂掉光缆线的大货车逃逸了、联通公司不知道自己的光缆线脱落了,所以没法给大货车和联通公司定责任,并且说“交通事故的认定就是个主观认识,划个主次也可以、划个同等也可以……”
作为执法机关的领导竟然说出如此违背常识、毫无水平的话实在是令人匪夷所思,如此明目张胆的为联通公司开脱,不惜公然违抗上级复核结论成为联通公司的代言人,如果说没有徇私枉法实在是侮辱大众的智商。
梳理本案处理经过:从被交警大队认定负全责、再到复核时被撤销要求重新调查认定、再到一审判决承担80%责任,再到二审被认定50%责任、再到目前再审申请被河南省高院受理立案,递进的反映出邓州市交警大队做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属于枉法裁判乱作为。
邓州交警大队一纸枉法裁判让乐于助人的王红岩几近家破人亡,事发至今一年多的时间,邓州交警大队从未对自身的错误行为有过正确的认识,亦未有任何纠错和愧疚表现。希望邓州交警大队能够知错就改,勇于承担起应负的责任,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1-04-14 23:20回复
    交警大队是联通公司开的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1-04-15 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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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岁小孩都知道责任人应该是联通公司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1-04-15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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