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健康码所需材料和有关要求
1.登机前48小时以内的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报告
2.隔离证明
3.机票行程单
4.博茨瓦纳有效居留证
5.已接种疫苗人员额外上传接种证明
二、有感染史人员有关要求
以下情况视为有感染史人员:
1.曾确诊新冠肺炎
2.未曾确诊新冠肺炎,但曾核酸或IgG抗体阳性、IgM抗体≥0.45(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G抗体阳性、IgM≥0.45除外)
有感染史人员须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证明中须写明:新冠肺炎已痊愈)以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确诊新冠肺炎康复后又接种疫苗的,在完成接种14天后,按照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密切接触史、行前有疑似症状人员有关要求
拟赴华人员有与确诊患者、疑似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或曾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的,须进行14天自我隔离观察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附件二)。隔观期间,第1、4、7天须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隔观结束后,将《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三次核酸检测报告进行预审。收到我馆“预审通过”回复后,可安排赴华行程进行21天自我隔离和登机前48小时“双检测”,并在申请健康码时上传全部材料,包括预审时提供的三次核酸阴性报告、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登机前“双检测”报告、隔离证明、机票行程单和博茨瓦纳有效居留证。
1.登机前48小时以内的核酸和血清IgM抗体检测阴性报告
2.隔离证明
3.机票行程单
4.博茨瓦纳有效居留证
5.已接种疫苗人员额外上传接种证明
二、有感染史人员有关要求
以下情况视为有感染史人员:
1.曾确诊新冠肺炎
2.未曾确诊新冠肺炎,但曾核酸或IgG抗体阳性、IgM抗体≥0.45(因接种新冠疫苗导致的IgG抗体阳性、IgM≥0.45除外)
有感染史人员须提供当地医院出具的载有肺部CT或X光结果的诊断证明(证明中须写明:新冠肺炎已痊愈)以及两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采样时间至少间隔24小时)
确诊新冠肺炎康复后又接种疫苗的,在完成接种14天后,按照有新冠肺炎感染史人员相关规定执行。
三、有密切接触史、行前有疑似症状人员有关要求
拟赴华人员有与确诊患者、疑似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史或曾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新冠疑似症状的,须进行14天自我隔离观察和健康状况监测,并按要求填写《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附件二)。隔观期间,第1、4、7天须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隔观结束后,将《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三次核酸检测报告进行预审。收到我馆“预审通过”回复后,可安排赴华行程进行21天自我隔离和登机前48小时“双检测”,并在申请健康码时上传全部材料,包括预审时提供的三次核酸阴性报告、自我健康状况监测表、登机前“双检测”报告、隔离证明、机票行程单和博茨瓦纳有效居留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