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贼檄文》
古之窃者,削趾刻黥役为城旦,今之窃者,牢狱三载以作惩戒。
吾以德之所长为刑之所弱,然今闻窃者得以恕,竟不外乎法理,而在于窃为妇者?
嗟乎,为妇者竟高于法理乎?吾念寒窗十载,亦不信之,遂谛观全貌得见庐山,然其行之恶,愤而冲冠,遂书此文,以证公理。
事以起者,为座之礼,公序礼堂,何言己物?情志不顺,遂意取物,失者察之,反受其蔑。
骄纵之妇,无理而言他,怯懦之夫,有理而默然。 其物未归,谣言于众,无德之行,反受其咎,今者众众,岂为愚乎?
大学之始,名为成均,虞痒之学,上下敬老,至夏序商瞽,习射养武,学在官府,德性尊之。
神州之大学,为五千载浪沙淘尽,而今之大学,却数十日礼失德散。
不为公义之言,却行苟且之事,正恶之间,无以明辨乎?据证堂列,无以公正乎?
今之众怒,非窃之罪,而在大学之不公者,今之群愤,非默之行,而在鱼目而混珠者。
惩处无理,封口平事,高墙障目,强权力压,然万万者为盲哉?
公理不正,众愤自然,今为新国,青年正义。奸佞者寡,为公者众,怒之所言,岂为夫妇耶?众之所恶,在之不公矣!
新国传承,当开万世,男女对等,亦当正言。
然小人不齿,巧言令色,所言对等,窃义换念!所言均平,岂是夫尽忍于女乎?法理之国,曾敢窃者因女而免乎?
盖为路人者,惊觉嗟叹,大学学子,何止唏嘘! 护小人而惘众音为无理!胁弱者而扶恶者为不仁!行法理之事而偏帮为不义!众声讨之行而不见为无法!
观数载校史,皆有其窃者除之,何独留此窃者?盖因其为女者乎?盖因校者为女者乎?
夫校者,不仁不义,无法无天,岂能谓之校者!
予观史中大义者,尚可一呼而百应,其悖人民公义者,则必然覆灭!
自贴吧移檄互联网,若有媚女夫拳者,无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