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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公安,盐湖消防救援如此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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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只是消防救援大队,却在下达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中一再声称是公安机关,而且不给被检查单位改正机会和时间,直接进行处罚。这是最近发生在我本人(张大林 18035923888)所举办的运城新港职业技术学校的事,冒充公安执法的是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
运城新港职业技术学校原名运城市力天世纪职业技术学校,2005年经运城市人社部分批准成立。16年来,新港职业技术学校遵法守法,坚持特色办学服务当地经济发展,为运城乃至周边地区培养了大批实用技术人才,尤其是制版专业更是在全国享有盛名,目前的办学地址在盐湖高新区涑水大街。
不久前,几名自称是消防部门的人员到新港职业技术学校,说要消防检查,因处于疫情防控期间,门卫也无法核实自称消防人员的真实身份,让这些人进门迟了点,哪知道就惹怒了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很快,这几个人给学校送来一份运城市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执行告知单位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告知人是曹玮王玉红。处罚前告知内容列举了几项后,最后是“拟对你单位作出三万五千元的行政处罚”。根本没有给学校整改的时间和机会,直接就是拟处罚三万五千元。而这个所谓的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告知笔录,满纸都没有看到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的公章。
更令人不解的是,在这份奇葩行政处罚告知笔录中,竟然多处自称是公安机关。第一句是“对你提出的申诉和申辩,公安机关将进行复核”,第二句是“公安机关拟对你(单位)……”第三句是在最后“对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将在二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符合听证条件的,公安机关将在十日内举行听证。对放弃听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好家伙,一个没有盖章的行政处罚告知笔录,竟五次自称自己是公安机关。而众所周知,消防救援属于应急管理部门,根本不是公安机关。
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位于运城中心城区北区勤学街,其五层的办公楼上面是16个红色大字“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冒充公安是明显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是单位犯罪,这哪里还谈得上“对党忠诚、纪律严明”?本身就是在犯罪,也不知道盐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怎么有执法的底气,又执的是哪家的法?


1楼2021-12-14 12:1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