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盐城经开区公安分局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不断加大违规燃放、储存、销售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先后依法查处非法存储烟花爆竹窝点4处,查获烟花爆竹640余件,抓获46人,行政拘留4人,行政处罚42人。
01
1月14日11点30分,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柏某某在步凤镇碧水蓝湾小区12幢楼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02
1月15日11点30分,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柏某某在步凤镇伍龙德成生活超市北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03
1月18日下午16时45分左右,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步凤镇清恩村三组巡逻时,查获吕某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04
1月20日下午15时20分,徐某某在信音路驰泰公司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05
1月24日18时,徐某某在步凤镇前途居委会二组85号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06
2月5日7时许,曾某某在步凤镇板土居委会三组101号住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07
2月5日7时20分,杨某某在步凤镇友谊村一组66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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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11点30分,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柏某某在步凤镇碧水蓝湾小区12幢楼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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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11点30分,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日常巡逻中发现柏某某在步凤镇伍龙德成生活超市北面违法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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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下午16时45分左右,区公安分局民警在步凤镇清恩村三组巡逻时,查获吕某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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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0日下午15时20分,徐某某在信音路驰泰公司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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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18时,徐某某在步凤镇前途居委会二组85号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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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7时许,曾某某在步凤镇板土居委会三组101号住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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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7时20分,杨某某在步凤镇友谊村一组66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民警查获,依法处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