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维护学生、学校和实习单位合法权益,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产业转型升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2016年,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安全监管总局、原中国保监会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对规范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发挥了重要作用。修订后的《规定》包括总则、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保障措施、监督与处理、附则等8章、50条。本次修订划定了实习管理的红线,针对实习内容专业不对口、强制实习、收费实习、简单重复劳动、中介机构参与、违规安排加班和夜班等问题,提出1个“严禁”、27个“不得”,并有针对性地明确了处理规定,切实保障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
赚“人头费”的强制实习,名义上是“校企合作”,实质是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学校通过向企业输出劳务,收取管理费,企业则以学生劳务填补用工荒。职业院校强制学生去实习的企业,大多是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已经很难通过劳务市场招到工人,转而找学校“合作”,从而获得廉价劳动力。学生被安排进行与专业无关的流水线重复劳动,这不仅侵犯学生权利,而且误导学生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的认识,不少学生没有学到技能,认为技能人才没有出路。这类低端实习的存在,实质上妨碍了职业教育质量的提高,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形象。
此次修订发布的《规定》,重点在遏制赚“人头费”的强制实习,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提高实习质量。落实《规定》,除了要完善问责机制,严肃问责违规组织实习的职业院校外,还必须加强对职业院校的投入,淘汰已经无法从劳务市场招到劳务工的落后企业,并推进建立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开展高质量的产教融合。对于职业院校违规组织学生实习,目前的处理大多只是叫停违规实习,没有进一步的处理、问责。对此应该加大处罚的力度,把违规组织学生实习的学校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学校的违规行为,减少其招生计划甚至撤销其办学资格。
赚“人头费”的强制实习,名义上是“校企合作”,实质是把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学校通过向企业输出劳务,收取管理费,企业则以学生劳务填补用工荒。职业院校强制学生去实习的企业,大多是低端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这些企业已经很难通过劳务市场招到工人,转而找学校“合作”,从而获得廉价劳动力。学生被安排进行与专业无关的流水线重复劳动,这不仅侵犯学生权利,而且误导学生对职业教育、技能人才的认识,不少学生没有学到技能,认为技能人才没有出路。这类低端实习的存在,实质上妨碍了职业教育质量的提高,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形象。
此次修订发布的《规定》,重点在遏制赚“人头费”的强制实习,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提高实习质量。落实《规定》,除了要完善问责机制,严肃问责违规组织实习的职业院校外,还必须加强对职业院校的投入,淘汰已经无法从劳务市场招到劳务工的落后企业,并推进建立现代职业院校制度,开展高质量的产教融合。对于职业院校违规组织学生实习,目前的处理大多只是叫停违规实习,没有进一步的处理、问责。对此应该加大处罚的力度,把违规组织学生实习的学校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学校的违规行为,减少其招生计划甚至撤销其办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