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增值税谈古论今的时候说韩国增值税政策好于中国,说韩国是入和出,月月能退材料未抵扣进项增值税,不占用资金,如果在韩国眼镜厂购入的材料损坏后,增值税就真不影响利润了,还用个企业因为原材料损坏破产的例子误人子弟,和300万的材料成本,39万的增值税成了罪魁祸首了?回到政策,且不说我国也有留抵退税政策,真要全面实施当月留抵额退税,增值税应由最终消费者负担,企业购入原材料保管不善造成损坏了,那你企业不就是这批原料的最终消费者么,咋你买个苹果放坏了你还不是苹果的最终消费者了?管你是不是要做果酱呢。按你那么说国家成了这批原料的最终负税者了,国家拿民众的钱给企业优惠,这不真成韩国了么。再说流程,月月退税企业易高估流动资金,导致出现经营问题,也会给税务局更多管理困难,企业也需要每月准备大量资料证明材料还在仓库,没有发了集体福利,没有投资或赠与其他公司,最后企业忙着准备资料退税,税务局疲于管理和检查退税资料和后续的情况,就一群纸上谈兵者志得意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