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会展中心派出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版)
1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实施了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会展中心派出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会展中心派出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调查结果
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并结合现场快速检测的数据,重金属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出值均在正常范围内,符合第二类用地的用地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作为行政办公用地(A)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开展后续调查工作,该地块可用于后期的开发建设。
委托单位: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程铭传
联系方式:0531-81852326
1项目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要求,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实施了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会展中心派出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了《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会展中心派出所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2工作内容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3调查结果
本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并结合现场快速检测的数据,重金属以及挥发性有机物的检出值均在正常范围内,符合第二类用地的用地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作为行政办公用地(A)环境状况可以接受,不需要开展后续调查工作,该地块可用于后期的开发建设。
委托单位: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编制单位:山东省地矿工程勘察院
联系人:程铭传
联系方式:0531-8185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