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混凝土结构工程中,混凝土的强度是通过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试验的结果进行检验评定,因此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的取样、制作、养护和检验各环节是各施工单位应引起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混凝土强度试件常见问题有强度低于设计强度等级,一组试件三块试块抗压强度数值离散、无效,不能真实反映混凝土实体结构强度。混凝土强度试件的不合格也一直是混凝土供需双方产生纠纷的焦点,这也与我国现行验收标准中过分注重28d混凝土抗压强度是分不开的,究其原因,混凝土试块出现强度问题是多方面的,与混凝土构件是否合格有所区别,混凝试件抗压强度不合格并不一定能代表混凝土实体结构强度不合格,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出现强度不合格主要由以下几方面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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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模变形、对角线不方正、尺寸超差、漏浆导致试件成型表面不平整、不方正、夹渣、不密实有孔洞
在《混凝土试模》(JG3019)中对其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对试模尺寸、对角线、面的不平整度每三个月宜自检一次。因为当试模尺寸、对角线、面的不平整度发生变化时,无形中减小试件受压面积,导致混凝土检测值偏低甚至不合格。在受压试模各面的不平度影响方面,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试件的影响差别各异,较低强度等级混凝土中由于混凝土的弹性模量影响较低、不明显,随强度等级的提高,影响趋于显著。试模漏浆易导致改变试件的混凝土浆骨料比例、成型不密实,影响强度。对策:购买标准试模,建议使用三联体标准塑料试模。市场常见的用螺栓紧固的单体或三联体钢制试模使用一段时间后易变形、漏浆,使用过程中三个月内或更短时间内要常检查,不合格试模要及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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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规范中针对混凝土拌合物取样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取样过程不规范、数量不足、无代表性、取样后未搅拌均匀
(1)现行规范中针对混凝土拌合物取样的规定。
在《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中对取样要求作了明确规定:2.1.1条:同一组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20L。
2.1.2条: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取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约1/4处、1/2处、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2.1.3条:从取样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min。
(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标准》(GB/T50081)中也有明确规定。
(3)由于《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及《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标准》相对专业性较强,施工人员一般不涉足,而现行使用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第3.0.1条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7.4.1条中仅对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留置数量作了规定,但对混凝土拌合物取样要求无明确规定,导致很多工地试验员对取样要求不了解,取样随意性较大。
对策:对相关专业性要求加强普及宣传,相关人员要了解掌握相关规定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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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模变形、对角线不方正、尺寸超差、漏浆导致试件成型表面不平整、不方正、夹渣、不密实有孔洞
在《混凝土试模》(JG3019)中对其要求作了明确规定:对试模尺寸、对角线、面的不平整度每三个月宜自检一次。因为当试模尺寸、对角线、面的不平整度发生变化时,无形中减小试件受压面积,导致混凝土检测值偏低甚至不合格。在受压试模各面的不平度影响方面,不同强度等级混凝土试件的影响差别各异,较低强度等级混凝土中由于混凝土的弹性模量影响较低、不明显,随强度等级的提高,影响趋于显著。试模漏浆易导致改变试件的混凝土浆骨料比例、成型不密实,影响强度。对策:购买标准试模,建议使用三联体标准塑料试模。市场常见的用螺栓紧固的单体或三联体钢制试模使用一段时间后易变形、漏浆,使用过程中三个月内或更短时间内要常检查,不合格试模要及时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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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规范中针对混凝土拌合物取样规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取样过程不规范、数量不足、无代表性、取样后未搅拌均匀
(1)现行规范中针对混凝土拌合物取样的规定。
在《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50080)中对取样要求作了明确规定:2.1.1条:同一组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从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取样,取样量应多于试验所需用量的1.5倍,且不宜少于20L。
2.1.2条:混凝土拌合物的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宜采用多次取样的方法。一般在同一盘混凝土或同一车混凝土中约1/4处、1/2处、3/4处之间分别取样,从第一次取样到最后一次取样不宜超过15min,然后人工搅拌均匀。
2.1.3条:从取样完毕到开始做各项性能试验不宜超过5min。
(2)《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标准》(GB/T50081)中也有明确规定。
(3)由于《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及《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检验标准》相对专业性较强,施工人员一般不涉足,而现行使用的《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第3.0.1条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7.4.1条中仅对用于检查结构构件混凝土强度的试件留置数量作了规定,但对混凝土拌合物取样要求无明确规定,导致很多工地试验员对取样要求不了解,取样随意性较大。
对策:对相关专业性要求加强普及宣传,相关人员要了解掌握相关规定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