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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享:走路都能无故被打,来自重庆市李先生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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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当事人李先生口述:2017年7月份,在重庆市江津区李某镇下河沟,古某组织陶某平一家人拦路索要过往人员的财物。刘某成,袁某木(生C队队长)以及陈某琼都是帮手,过往人员不给钱他们就不准过马路。这个事情也反映给相关部门,但是都没有人给予这个事情该有的反馈,也没有派一个人下来调查。并且,这种情形也不止一次两次了,2017年一直到2020年已实施过多次拦路索要财物的行为。
李先生一众人向各级部门进行了反映,2019年,裁判部门还是没有下去调查,说是因为事情太小不能调查。生C队队长写个单子盖个章他们就把这个事情当没有发生一样。现在全国各地乡村修马路都是不要钱的,但是李先生这里修马路,村里要求每家每户交钱上去,不交钱还会来威胁他们,迫于无奈,具体的缴费情况如下图:

当时是强制性收的钱,还强制性的喊他们每个人按手印。此外,修这个马路还占了他们的土地,清苗赔偿费他们没有得到。村里面说上面有关系才会得到清苗赔偿费,而没有关系的人就得不到。
后来应为这件事李先生和陶某平产生了冲突,并闹到了诉讼程序解决。事情的起因是陶某平等人拦路索要财物,修建公路的主体应当是生C队和职能部门。对于他们村修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主导的道路,他们当然极力支持,自愿出钱出力。却被部分人长期拦截相关公路不准他人经过,包括车辆。


2019年9月17日,李先生空手去往李某镇赶集,经过陶某平的鱼塘边的公路时,其夫妇二人不分青红皂白直接提着钢管将李先生打伤,李先生的手脚和腰部因此受伤,手机被破坏。在该种情况下李先生进行了正当防卫,在防卫过程中将陶某平致伤。然后,陶某平向有关部门对李先生提起诉讼,最终结果为由李先生支付陶某平的医药费及其他损失。李先生认为这样的判决对我不公平,没有尊重客观事实。

出于危困状态下的李先生,面临两个成年人,且手持X器,进行了正当防卫,却被判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做法,没有考虑到李先生在那种紧急情况下的人身安全。在冲突的过程中,李先生也受伤并且产生了医疗费和财产损失,裁判部门却只字不提,这也损害了李先生自身合法利益。
在此,我们希望相关的管理部门及正义之士能够注意并重视李先生的这件事,并为李先生和相关村民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帮助他们维护应该有的合法权益。
来源: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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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2-09-12 18: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