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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社区地域中心管理模式(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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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城市社区管理体制表现出明显的混合式特征,政府对社区发展的干预较为宽松,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规划、指导并提供经费支持,官方色彩与民间自治特点在社区发展的许多方面交织在一起。


IP属地:浙江1楼2022-09-28 19:39回复
    一、日本社区地域中心管理模式
    日本社区管理是地域中心管理模式,日本的“地域”相当于我国“街道”的行政区域,其管理机构是“地域中心”。地域中心体制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大城市对居民管理的新需要,在1974年提出并建立的。地域中心是由区政府根据人口密度和管理半径划分的一定区域的行政管理机构,隶属于区政府地域中心部,行政级别为科级。
    1、组织结构
    地域中心内设机构有地域担当系和青少年担当系,同时设有高龄者会馆和儿童馆等社会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为所长1人,副所长1人,地域担当系长、青少年担当系长各1人,高龄者会馆、儿童馆的馆长分别由上述两位系长兼任,一般工作人员近30名,全部是公务员。
    2、主要职责
    地域中心的主要工作职责:负责收集区民对地域管理的意见;对市民活动和民间公益团体活动给予支持和援助;对地域的各项事业进行管理;在执行中对计划进行调整;为居民提供窗口服务和设施的服务,以及负责青少年健康育成有关事务的处理,目的是满足各阶层区民的多种需要,使区民的生活不断得到改善和提高。
    地域中心为区民服务的职能作用,突出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通过集会场所和区长室实现服务。区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要求提出申请,由地域中心工作人员在集会场所组织区民讨论问题的解决办法。在区长室,一般是由地域中心所长在某些范围内代区长对居民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当场解决、解释,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处理。二是信息服务。区政府和地域中心分别对一些法规、政策、档案信息资料实行开放,区民可以随意查阅利用。三是公开办事项目,集中提供服务。区政府和地域中心办公楼的一层大厅全部为对外服务的窗口,通过区、地域中心两级办公互联网,为区民提供户籍、婚姻登记、税金缴纳,印章审核公证、福金领取、文件文本防伪复印等服务,为外国人提供办理入住、经营等各种服务。四是为特殊群众服务。中野全区共设立功能多样、设施齐全的高龄者会馆17所,儿童馆28所,养老院6所。这些场所一方面向社会开放,解决孩子们和健康老人的活动问题;另一方面,根据家庭特点,开办托养业务,解决无人看管的儿童和孤老、残病人员生活困难问题。对70岁以上卧床不起的病人,政府提供资金补助,以及轮椅、升降床等设施的租赁,派人购物,提供巡回浴池保洁及医疗服务等。在公寓的电梯、楼道、走廊、卫生间以及车站、大街、商店等公共场所设置盲人文字标牌、盲道、轮椅和扶手。在许多地方,甚至中野区区政府大厅内也设置了***经营的商亭。为适应社会需要,从2000年4月份开始实行按一定比例向40岁以上的人征收老人介护费。
    3、经费来源
    地域中心的经费来源是政府拨款。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由地域中心编制预算,上报地域中心部和区政府。经区议会审议通过后,分配经费给各地域中心,由所长根据工作计划进行安排。资金的使用有明确要求,各项费用标准都有明确规定,并列入区各项规章和条例,支出严格按照预算和规定、条例的标准执行。事业单位实行收支两条线。费用范围包括地域工作、民政福利、防灾防病等方面。对于诸如城建投入资金、对个别团体的补助费、临时性工作费用的安排,则不在预算资金内,由地域中心部调整课安排解决。据介绍,中野区15个地域中心每年预算资金(日常费用)约7.9亿日元,相当于5300万元人民币。所长招待费每年约2万日元,只用于区民的婚丧礼仪。
    4、地域中心与区政府的关系
    区政府通过地域中心部对15个地域中心实施领导。地域中心部每月召开两次所长会,进行工作交流和联络,所长之间也有联络网。政府对地域中心工作人员的考核,每两年进行一次,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由常勤部长、议会议员,各方代表共5名监察人员进行考核。
    5、自治组织和公益团体
    住区协议会是与地域中心平行的区民参与公共事物管理的群众自治组织,由居民自愿参加,住区区域是在原有町片的基础上,适当扩大或缩小而形成。住区协协会与地域中心形成一辆车的两个轮子,其主要任务是对区政府的中、长期计划、任务进行讨论,把区民的意见反馈给区政府;对地域内一些共同性问题:设施建设、高龄者问题、街道改造等,讨论提出解决的对策。住区协议会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居民能直接参与民主管理,使政府能听到居民的呼声;政府的计划更符合地区的实际;由于是经常性组织,协议会能够对城市的长远建设提出建设性意见。
    地域内还有一些公益性团体,如防灾、青少年教育、交通安全等多种协会、委员会,还有义务服务组织等,地域中心与这些公益组织相互联系,给予必要的支持。
    以上我们可以看出:地域中心作为一定区域的行政管理机构,其只能比较单一,职责也十分明确,主要侧重于地区事务管理和为本地居民服务,在工作管理界限方面没有形成交叉的情况,能够集中精力和力量把该办的事情办好。同时,在社区发展和管理方面,“地域中心”和社区社会团体组织相互配合,给社区自治、社会管理机器发展提供了较大的弹性空间,给基层社区的管理改革提供了广泛的操作平台。但是,“地域中心”从其发展缘起来看,仍是政府下派机构,不能完全代表民众进行利益话语权的表达。在这种态势下,日本社区居民自发建立了一个团体服务制度——住区协议会制度,它是地地道道的社区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群众自治组织,它的功能是协调促进、制衡地域中心的工作和工作偏误,这种制度的最大特点是居民自愿加入并直接参与民主管理,使政府能听到居民的呼声,使政府的计划更符合当地地区的实际。
    从这种模式的发展轨迹来看,日本的社区管理是双向的(混合型),一边是官方的“地域中心”,另一边是民间的“住区协议会”,相互等量,齐驱并进,互不交叉,两者的最终落脚点都是为民服务,共同保障本国社会的稳定、良性发展。


    IP属地:浙江2楼2022-09-28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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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们,这贴可以看看


      IP属地:浙江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3-12-30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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