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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友必看: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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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有你想要的答案……
Q1:为解决发生拖欠工资之后农民工证据不足问题,《条例》对劳动用工作了哪些原则性规定?
A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Q2: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农民工怎么办?
A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及《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农民工一是可以依法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二是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三是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即人民法院经过书面审查即可督促用人单位限期履行义务。
Q3: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怎么办?
A3:《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招用农民工,农民工已经付出劳动而未获得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Q4: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怎么办?
A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用工单位使用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或者未依法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用工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Q5:用人单位将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发生欠薪的,怎么办?
A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将工作任务发包给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允许个人、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资质的单位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导致拖欠所招用农民工工资的,由用人单位清偿,并可以依法进行追偿。
Q6: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怎么办?
A6:《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不清偿的,由出资人依法清偿。
Q7: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怎么办?
A7:《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分立时,应当在实施合并或者分立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经与农民工书面协商一致的,可以由合并或者分立后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清偿。
Q8:用人单位被依法取缔,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怎么办?
A8:《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依法解散的,应当在申请注销登记前依法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未依据前款规定清偿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主要出资人,应当在注册新用人单位前清偿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1楼2022-11-16 16: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