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vup约稿,可以去看一下我主页去年六月份那个帖子,这个东西我感觉没有特别明确的定性,比如说v约头像的问题,有的人觉得应该算商,有的人就觉得算商是画手恰烂钱。
如果lz是画手的话,给你的建议:怕吃亏的话就统一vup约稿一律按商,直接避免所有纠纷;要么就对方说商用就按商的价格算,对方不说就算了。
我个人是按第二种处理方式处理的,遇到过很多一眼就知道是vup的老板,但是主动跟我说是商用的就那么几个,说实话对方拿去商了你也未必会发现,就emm全凭甲方良心吧
。(如果某天机缘巧合下某单私自商用被我知道了,可能我也会变成第一种_(:зゝ∠)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