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有氓,少时娶妻。一日,氓游滨海之地,见一女子,身形婀娜,容貌较好,甚爱之,合居于滨海之岸。其房事日盛,然久之力有不逮,女子以海参喂之,又复往日之雄。氓妻数点其金,似不如前,逐问之。氓恐合居之事外泄,告女子于官府,请返海参之利钱。
翌日,老爷堂审,问海参之事,女子言:其既有妻室,又和与我合居。谁料身虚,我获海参与其补之,何来利钱。堂堂男儿竟行下作之事,与畜生何异,言罢,化轻烟而去,氓亦不见,堂外忽闻驴声。
翌日,老爷堂审,问海参之事,女子言:其既有妻室,又和与我合居。谁料身虚,我获海参与其补之,何来利钱。堂堂男儿竟行下作之事,与畜生何异,言罢,化轻烟而去,氓亦不见,堂外忽闻驴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