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末期南北合计的人口数可以从隋朝统一后的户口统计数中得到证实。见于记载的隋代户口总数只有两项:
一是《隋书·地理志》上总序所记大业五年(609年)8907546户;《通典·食货》卷7及《文献通考·户口》卷1作大业二年户8907536,显然只是个别文字传抄上的差异。按《隋书·裴蕴传》,大业五年实行“貌阅”,结果“进丁二十四万三千,新附口六十四万一千五百”;该年户口数应高于往年。正史户口数一般都记极盛年份,此数自应属大业五年。但据《地理志》各州郡统计,总户数是9070414,可能志中杂有其他年份的数字,或个别数字有误。
一是《隋书·地理志》上总序所记大业五年(609年)8907546户;《通典·食货》卷7及《文献通考·户口》卷1作大业二年户8907536,显然只是个别文字传抄上的差异。按《隋书·裴蕴传》,大业五年实行“貌阅”,结果“进丁二十四万三千,新附口六十四万一千五百”;该年户口数应高于往年。正史户口数一般都记极盛年份,此数自应属大业五年。但据《地理志》各州郡统计,总户数是9070414,可能志中杂有其他年份的数字,或个别数字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