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统一部署,为严厉打击惩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在信息网络空间延伸发展,有效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网络空间安全,大连市公安局现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网黑恶及其他违法犯罪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线索范围
(五)网络“水军”滋事:利用信息网络组织或雇用水军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滋扰他人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或公共秩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
(九)利用网络传播反*言论、造谣污蔑、恶意抹黑、编造散布虚假信息等违法犯罪;
二、举报要求
(一)举报材料尽量详细,可包括但不限于事件经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相关App、有效的网址链接、网上交易记录和社交软件账号等相关情况。
(二)举报人要对提供的线索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故意捏造或夸大事实诬陷他人。对恶意举报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人身安全。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网犯罪案件的举报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凡对举报人、控告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采取当面、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全市举报渠道为:
大连市公安局扫黑办(大连市甘井子区黄山路1号)
举报电话:0411-88056589
举报信件投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黄山路1号(大连市公安局扫黑办收)
电子邮箱:dlshce@163.com
特此通告
大连市公安局2023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