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8:40许在远方超市瓜摊前看到了一位带着女朋友送外卖的同学,事实上不是第一次见到之前也见过几次,当时突然想到了爱情,或许这才是爱情吧。于是抬手拍了一张照片,很冒犯,我们两人的路线不同,等我在岔口停下才发现这位同学疑惑的看着我,方想起来忘了说明来意,但我二人也就此分道扬镳了。
很抱歉没有经过你二位的同意就拍摄了照片,当然本意也是用路人的视角拍摄然而没有完成还是参与了其中成为被注视的镜头。
这张照片不会放给大家,仅想作为我个人若干年后对青春和爱情的缅怀,还请如有认识这位同学的代为说明,如实在觉得冒犯请告知我,我将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