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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策.讨论贴】法外开恩有必要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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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最近有个新闻,说是一人为了给妻子看病,抢劫了2万块钱,后来法院判三缓五。
按法律的规定是三至十年
个人认为法律就是法律,应该没有法外开恩一说,法外开恩的结果就是法律变成某些人手里的工具,变成某些人推卸责任的手段。
美国有相似的案例,结果是该判几年判几年,然后大家捐款帮助犯罪分子的家庭
个人觉得这样比较好,而且得加上一条,应该追究社区及政府的责任,为什么会让一个人走投无路到要去抢劫,我们是社会主义社会,国家是国民的国家,现在却让国家的主人的一份子凄惨到如此地步,虽然说救急不救穷,但是该人物正是需要国家救急的时候,这时候应该站出来的人在哪里?



IP属地:浙江1楼2010-08-11 23:32回复
    法律应该考虑民意。


    IP属地:山东2楼2010-08-12 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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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纯的以暴制暴消灭不了犯罪。法律只是一种手段 救人的手段,重在引导并非目的。德法相依才是最高理想社会。


      IP属地:山东3楼2010-08-12 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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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3楼


        IP属地:广东4楼2010-08-12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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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238.87.*
          不能,绝不能这洋做,我们同情他之外,不能因此就开这一先例,如果对这类型的犯罪开恩,同时就是变相的支持和鼓励,对受害者是不公平的,罪犯以什么原因理由来犯罪,对受害者来说,都是一样的,因为缺钱治病和丧心病狂的打劫造成的结果是一样的,缺钱治病这个困难应当由相印的办法来解决,不是靠轻判来解决的


          5楼2010-08-12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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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6.238.87.*
            我顶楼主,不顶3楼


            6楼2010-08-12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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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3楼
              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每个公民在出生的时候就签署的一份契约,而法外开恩就是破坏了这份契约,其结果必定导致契约的公信力的丧失。
              还有德是德,法是法,不能混为一谈,法是事实存在的,德是无时不刻在改变的(比如现在女孩子夏天穿的衣服放到清的时候,铁定浸猪笼)。以德制法的结果不如没有法律。因为这时候的法律就变成以前的“金口玉律”了,而普通大众是无法对法律作出解释的,为了相对的公平,法律一旦确定,除非对法律进行更改,最好不要有弹性空间,法外开恩等等。


              IP属地:浙江7楼2010-08-12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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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打年年有,犯罪日日多。


                IP属地:山东8楼2010-08-12 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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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反对法制,重点是不是应该放在救人悔悟这点上,单纯量刑问题是次要的吧。完全可以依照法律做最大限度的从轻。如果法律契约是我们共同制定的,那绝不允许有人凌驾于其之上。其实那种司法体系都有缺陷,毕竟法律是由少数人制定为统治阶级服务的。中国的法律过于保护集体利益而忽视个人权利。


                  IP属地:山东9楼2010-08-12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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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8楼
                    违法行为在生物出现的时候就相伴出现了,比如猴群里的小猴子投头目的东西吃,猩猩群的非统治地位的猩猩偷头目的母猩猩。这是无法杜绝的。
                    我们能做到的只是100个想犯罪的人中通过威慑让其中的99个不敢去犯罪,我们的社会通过这么多年的德治(应该有2000年了吧)结果是怎么样大家都清楚。不是德治不好,是因为德治给了掌权者太大的自由空间
                    德应该是我们生活中的行为准则,当然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应该去鼓励德德存在(比如扶老奶奶过马路可以得到某一级政府的表彰)
                    但是法律一旦制定,就必须严守法律。任何一切不利于法律的存在都会对社会造成不可弥补的伤害
                    


                    IP属地:浙江10楼2010-08-12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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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9楼
                      法律是保证我们权利的最后一条防线
                      有句话和我们聊的问题有相识之处“我不同意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
                      这里的观点可以比作德,而说话的权利是法
                      每个人的德的标准都不一定,所以我们必须要有一个衡量的准则,这就是法。而用个人的德去凌驾于法,就是个人对群体的伤害。
                      至于让犯罪份子去悔悟这样的事,可以由整个社会去进行,而不需要通过法外开恩的形式去进行
                      以前有句话叫将功赎罪,这话就是对法律的践踏,功就是功,过就是过,没有将功赎罪一说
                      法律不完善我们可以修改法律,但是在法律被修改前,我们必须严格遵守现行的法律


                      IP属地:浙江11楼2010-08-12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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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鞅也不过如此吧


                        IP属地:山东12楼2010-08-12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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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的目的性难道就在于以牙还牙。


                          IP属地:山东13楼2010-08-12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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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7楼
                            德变法亦变,我们现在的法律不是《大清律》。一个时代的法律维持一个时代的和会秩序。


                            IP属地:山东14楼2010-08-12 1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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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3楼
                              法律的目的是惩恶与扬善
                              回复:14楼
                              法律可以变,但是守法的心不能变,我们守得是现行法律,不是未来法律。
                              德变导致法变,法变导致所守得法变,但是不能法还没变就按德的要求去变,这要一个过程的


                              IP属地:浙江15楼2010-08-1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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