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李**、董**的通报批评
[2023]1号
我校高二(8)班李**、董**在 2023年9月13日 15:30-15:45的大课间在教学区空地踢足球,引发全校喧哗,造成安全隐患和极其不良影响。李**、董**同学上述行为违反了学校《梅林中学学生一日行为规范》中关于课间、课后“禁止在教学区拍球、传球、踢球等”规定,鉴于两位同学经过老师严肃的批评教育,认错态度良好,并保证今后引以为戒,因此学校对李东恒、董胜鑫同学的行为予以全校通报批评。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严守安全为重和不影响他人的两条基本
集体学习生活准则,共筑平安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