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阐述了抽象劳动的概念。抽象劳动是指撇开一切具有形式的、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的体力和脑力消耗。在商品生产过程中,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是统一的,也就是说,它们是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不可分割。具体劳动形成商品的使用价值,例如工人耕种土地、制造机器等,这些都是具体劳动的过程,它们的成果是各种具有特定使用价值的商品。而抽象劳动则形成商品的价值实体。这里要注意,抽象劳动并不是具体劳动的简单抽象,它是在商品交换过程中,通过商品之间的等价交换而体现出来的。抽象劳动主要反映的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它是劳动的社会属性。在商品交换中,不同的商品虽然具有不同的使用价值,但是它们却可以通过抽象劳动进行等价交换。这种等价交换的基础就是抽象劳动所形成的商品的价值实体。马克思认为,尽管不同的具体劳动过程是不同的,但是它们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都是人类劳动。因此,抽象劳动实际上是对各种具体劳动的思维抽象,它是在思维中提取不同有用性质的劳动之间的共同性的过程。总的来说,抽象劳动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反映了商品生产中价值和交换的本质,是理解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理论的关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