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那之后又过了许多年,古稀或者耄耋,那些词我实在搞不太清楚,但当彭格列和风纪财团都挂上了别人的名号,十代family也真的拥有了成为家史的资格。马拉松仍然在延长赛上,你回绝了新首领派来的看护,然后某天回来时带给我一根杖子。
“和那家伙用的有点像。”你记不太清初代雾守的名字了。我也很久没有用过幻术了,你说我眼睛里的数字和瞳色在一起淡褪,又说我的发线也在一起后退,这个我绝不承认。
早年在任务中你曾经受爆炸的影响而耳鸣,这些年听力减退,我讲话声音小了你常常察觉不到。我有时趁了这个空子,嘀咕着说很多话,你也不会嫌烦。我说,恭弥啊,没有想到我们真的活了这么久,就像吃那盘马铃薯一样,不知道你和我究竟谁会先吃到那块姜呢?我又说,恭弥啊,我知道我早就生了病,可是我为什么还是活了这么久呢,肯定是因为想陪着你吧?
你看见我的嘴唇一直在翕动,又听不清。“骸,你说什么?”
我就从房间这头朝你大声喊过去:“我说云雀恭弥我爱你!!”
除了听力之外,时光在你身上似乎流逝得很缓慢,至少你的头发比同龄人都要黑,依然像蚕丝一样柔软,在风里吹散时像一朵深秋的墨菊。你的眼睛也变得比年轻时色调更淡,然而依旧是闪闪发亮的,你连皱纹都飞扬成凛冽的弧线,穿起和服,清矍而瘦削。人们称许你那样简直有些仙风道骨,换了我大概只会落得一句为老不尊。散步的时候,小动物更愿意接近你,而小孩子更愿意接近我,他们说我笑起来显得很慈祥。
我拿同样的话问你。你抱着一只猫,你盯着我,猫也盯着我。我于是笑给你们看,说:“怎么样?我都没想到自己会这么有亲和力。”
当年明明是个杀人如麻的家伙。
你哼了一声,慢慢弯腰把猫放到地下。“看上去真傻。”评价很不留情面,我揪了揪脸颊上有些不听使唤的肌肉,又听见你说一句,不过这样就挺好的。
“我也觉得这样挺好的。”我把那根杖子在地上敲了敲。
当年明明是个杀人如麻的家伙。当初明明心比天高,为非作歹,明明任情肆意挥洒过自己的青春……却如何,竟然赢得了长长的阳寿,长到我快要记不起少年时的那个比赛提议,长到我几乎忘了,‘你在我身边’这件事,并不是与生俱来、理所应当。故人一个又一个地走,照片的边缘泛起了黄,偌大的世界依然运转,我却渐渐觉得安静,我的眼睛,渐渐只能看见你。
那天早晨,我们像往常一样出门散步,我先回家几分钟弄了早餐,从厨房出来,看见你站在门口,唇角微微上扬,孩子似的朝我招了招手。
“骸,你来。”
你站在那里,按捺着什么,有点久违的兴奋。恍然间我看见第一次看见你的模样,挺拔而温软,只不过早没了杀气。我走过去,“怎么了?”
你这才从背后把手掏出来,我看见了一朵漂亮的牵牛花,深蓝色的带着露水,你低头把它别在我的衣襟上。
“今夏的最后一朵。”
“哦呀?真罕见,你也会攀折并盛的公共植物。”
“是野生的。”你后退一步打量我,“反正只能开一天,所以我决定让它开在这里。”
然后你突然捂住了心口。
我还能清晰地复现你那天的所有动作,所有表情和声音,它们填满了我记忆的最后一个空格,此后红尘滚滚,世间万千我却再记不得分毫。我把你抱在怀里,那时候麻痹已经攫住了你的心脏,呼吸像是耗尽了你的力气。那过程很短,至多一分钟,我喊你,怕你听不见,所以用全部的音量在你耳边喊:“恭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