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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执行党中央领导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赋予的职责,应该咋办?
我是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盐亭分公司起诉盐亭县八达通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一案的被告、第三人的代理人;我们的案子已经经历上诉终审、再审申请被驳回、民事诉讼监督,“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不启动再审程序、生效判决的同级检察院不开展“跟进监督”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而将“终结”,等等。
在绵阳市检察院“终结”案件后,我们查找到了最新证据,四川信通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显示,涉案“股东资格”的资产归属已在2002年就做出了界定,距起诉已有12年了;铁的事实证明,法院判决、裁定原告胜诉是错误的!
我们持新证据到四川省高院、到最高院设在重庆的第五巡回法庭去申诉,都一致答复:持新证据去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去检察机关,遭遇绵阳市检察院、四川省检察院拒绝受理,申请抗诉的材料寄给最高检察院既未收到受理通知书,也未收到“以法释疑”的“服判息诉息访”的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3次修订版)第208条、《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试行)》第91条、《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90条都载明相同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我们寄给最高检察院的抗诉申请材料提交了“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的”三个方面的事实和相应的证据,然而,最高检察院却杳无音信;恳请社会各界朋友给予帮助![抱拳][抱拳][抱拳][玫瑰][玫瑰][玫瑰]


IP属地:四川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3-11-15 16:18回复
    针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不执行党中央领导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08条赋予的职责的情况,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沟通:您可以尝试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部门或负责人员进行沟通,了解他们对此事的看法和态度,并寻求他们的帮助和支持。2. 寻求法律援助:如果您需要法律援助,可以寻求专业的律师或其他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获取更具体的建议和指导。3. 向相关部门举报:如果您认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者存在其他不当行为,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例如纪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等。4. 寻求媒体支持:如果您希望引起社会的关注和舆论的支持,可以寻求媒体的帮助,通过媒体报道来传递您的声音和诉求。总之,您可以通过以上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需要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规定。


    2楼2023-11-15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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