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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欣律师:把律所与出租车公司作比较?法律市场岂能儿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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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人把律师事务所比喻成出租车公司,认为雨后春笋般的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甚至是已经被叫停业务的律师经纪人,法务经纪人等等,比喻成滴滴公司,当然持这种观点的呢,大部分都是法律咨询公司或者法务公司。
我对于法律咨询公司和法务公司呢,其实并不是担心他们涌入法律市场抢饭碗,更多的是担心他们没有监管,所以我今天主要针对的,就是对把律所比喻成出租车公司,把这些公司比喻成滴滴的这种观点,
这种观点抛出来,无非就是说法律咨询公司和法务公司会像滴滴一样,占领大部分市场,而律师事务所会像出租车公司一样虽然存在但是已经无力反抗。首先我要表明的态度是,我认为这种观点就是在转移概念,乍一听,有道理,但是禁不起仔细琢磨。
首先,不论是开出租车,还是开网约车,都需要驾驶员拥有驾驶执照,都要受到交通部门的管制,没有驾照,你让他开网约车试试?自己注册个营业执照没有驾照谁能开网约车?肯定不能啊。回到法律服务层面,法律从业者除了律师,还有法律工作者,不论哪种,都受到司法局的监管,但是法律公司的从业人员却没有相关证件,不受司法局管制,就等于自己注册个执照没有驾照就去开网约车了,还不受交警部门管制,如果当初滴滴这样去成长,大家觉得还会有滴滴吗?其实不是新事物不能存在,只是从业人员要有“驾照”,而且要受到司法监管。
另外对于网约车这个事情,除了需求还是资本野蛮生长的过程之一,当年滴滴和快滴之战还记忆犹新,最终两方合并完成垄断。这个在出行市场,资本介入无可厚非,后期国家也对此进行了管制,才有了其他几个网约车公司的出现,但是对于司法,当然还有国防,医疗,教育,这四个领域是绝对不能被资本介入的。所以为什么律师在挂靠律师事务所的前提下,都不能称之为员工,更多的被称为个体户,自负盈亏?我知道说到这里会有人说,律师拿代理费,资本给钱不就给资本干活了吗?当然,但是这时候资本和非资本都是平等的,非资本也可以请律师对抗资本方。而且律师和律所都有限制,同一个律师,甚至同一个律所不能同时代理原被告,这也是不让资本介入的好处之一。
但是如果没有监管呢?当资本垄断法律市场之后,非资本的一方如果跟资本方产生冲突,他可能找不到人替他维权,当然这是一个偏激的例子,不过可以确定的是,法律服务市场必须受到司法机关的监管,并且绝不能让资本在法律服务领域野蛮生长,不允许出现像“滴滴”一样的法律服务机构


IP属地:辽宁1楼2023-11-22 14:34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