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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光波是一个错误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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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光波是一个错误的概念
光是直线形运动形式?还是波浪形运动形式?
光是由物体发射出来的一种粒子运动?还是电子跃迁产生的某种光能量在以太介质中出现的一种光能量的传播过程?
我认为,光是粒子不是波,所谓光波在宇宙中是不存在的。
我们知道,波是由许许多多的介质表现出来的一种能量传播形式和群粒子群体运动的一种形式。水波是由许许多多水分子表现出来的,声波是由许许多多的空气分子表现出来的。如果存在光波的话,那么光波的介质是什么呢?
有人认为是以太,可是至今没有发现以太存在的证据。难道宇宙中充满以太这样的一种物质粒子吗?
我们知道,物质存在的本质是实体,没有实体的物质是不存在的。以太如果属于物质范畴,那么以太也存在实体,以太的实体是如何表现出来的呢?难道只有在光波能量的传递或传播中表现出来其存在?
我们知道,波能的传播会随着传播距离延长而消失,难道光波不遵守这个物理规则吗?
我们知道,如果光是粒子,光子在运动中,在没有碰撞到其他物质或被其他物质吸收时,可以永远长距离,长时间的传播?但是,光波就不一样了,会随着传播距离的延长而消失。
我们知道,波的运动形式是群介质的相互碰撞或振动中表现出来的一种群体的运动形式,其运动形式不是直线,而是波浪运动,难道光线不是直线形运动形式,而是波浪形的运动形式吗?如果光波是借助以太粒子传播能量或表现出来的一种运动形式,那么以太粒子是否也像水分子或空气分子那样,靠群以太粒子之间的碰撞或振动来传播光能量或表现出来的一种运动形式?
我们知道,地球为什么会存在白天黑夜,是因为太阳光照射不到地球的背面,如果光是波,那么太阳的光波一定会波及到地球的背面,就像不能因为隔着一堵墙,墙后面的人就听不到墙前面的人说话一样。所以,光应该是粒子不是波。
我们知道,激光在空气中发射出来的是一条直线,我们之所以能够看得激光,是因为激光光子与空气分子发生碰撞,使光子改变路径反射到我们眼睛上的原因。在没有空气的太空中,即使一道激光从我们的眼前通过,我们也看不见这道激光。如果光是靠以太传播,难道只有在地球表面存在以太?在太空中就不存在以太?所以,光根本不是由介质以太传播的一种波动的行为现象。光是物体发射出来的粒子,这种光粒子以很高的速度在空间运动着,光能就是光子这种粒子在高速度运动中与其他物质发生碰撞而产生的一种作用能量,不是什么群以太粒子在相互碰撞中或振动中产生的一种作用能量。
我们知道,手电灯打开时会出现光亮,关闭时就立刻没有光亮了,如果光是波的运动形式,波的能量传播具有延时性,关闭手电灯时还会出现一定的延时光亮,甚至还会出现回光返照,就像声波那样具有延时性和回音。然而光的延时性是不存在的,所以,光不可能是波动形的传播形式。
有人可能会说,为什么光也存在频率和波长呢?
光是粒子的运动,光只是存在发射,反射,辐射或散射衍射等运动形式。所谓光的频率是物体发射的光子在一定时间内发射的次数或间隔不同的原因。所谓光的波长是对物体发射光子的间隔距离的一种计量。
有人可能还会说,如何理解光子或电子的双缝实验呢?
我们知道,光子或电子的物质实体很小,宏观中的物体不可能一个一个发射光子或电子,而是一群一群或一股一股发射光子或电子,光子或电子在发射的路径中或在通过双缝的物体中很容易与其他物质或粒子发生碰撞而改变运动方向,所以双缝实验不排除光子或电子在发射的路径中或在通过双缝的物体中与其他物质发生碰撞而改变方向的可能,双缝实验在地球表面实验干预因素太多,所以,双缝实验不能因此证明光子或电子是波动的行为现象。
另外,引力不存在引力波,电磁力也不存在电磁波,因为它们都是从物体中发射出来的群粒子的一种群体运动行为现象。关于这个话题以后再探讨。


IP属地:河南1楼2024-01-08 21:10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