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书记载(如六尉郡、和成郡等)、出土文献中(如谷城郡、寿良郡等)可以确认是析置的莽郡名,都不见于《汉志》记载,[41]可证清儒所说析置之郡不载于《汉志》的意见。不过,一些莽郡可能并非析置关系(比如孙博认为无盐郡、有盐郡是《汉志》东平国在新莽时期的先后更名[42]),下面再试举阿阳、聚降、赘其等郡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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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周寿昌认为《汉志》巨鹿“郡下当有‘莽曰和成’四字”,说见:王先谦《汉书补注》,上册第724页。其说不可取。
[42] 孙博:《新莽政区地理研究》,第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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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周寿昌认为《汉志》巨鹿“郡下当有‘莽曰和成’四字”,说见:王先谦《汉书补注》,上册第724页。其说不可取。
[42] 孙博:《新莽政区地理研究》,第7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