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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45号和第00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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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调查对象为文山市文国用(2005)字第0245号(以下简称“地块一”)和文国用(2005)字第0017号地块(以下简称“地块三”),地块一位于龙海路以东、湾子寨村以西以南、天湾段以北,占地面积为10496.17㎡(约15.74亩)。地块三位于文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区以东、湾子寨村以西、天湾段以南、碧翠园以北,占地面积为6128.09㎡(约9.19亩)。
地块一历史上为农用地、文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办公区,现状为闲置空地和文山市康琳格尔家具有限公司(已建成,尚未投入使用),地块三历史上为农用地、文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职工食堂、文山市康琳格尔家具有限公司,现状为云南七彩风行客运有限公司停车场。调查地块使用现状和历史上均不涉及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及从事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简称“6+1”行业)。
根据《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文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厂区地块规划用途的函》(文市自然资函[2023]507号),地块一规划为居住用地和道路,规划用地类型为GB50137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和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地块三规划为居住用地,规划用地类型为GB50137规定的城市建设用地中的居住用地(R)。居住用地(R)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分类中的第一类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属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建设用地分类中的第二类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中五十九条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文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德源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对地块一和地块三开展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项目组在现有资料和数据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国家标准、技术导则和规范,相继开展以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以采样点布设、现场采样、实验室分析、检测结果与评价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并最终编制形成了《文山市文国用(2005)字第0245号和文国用(2005)字第0017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为地块开发利用提供有效的数据基础和理论依据。


IP属地:云南1楼2024-05-07 14:55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