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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印发48号文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大礼包”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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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鼓励就读技工院校,人社部印发48号文件《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技工教育的主要目标,和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和政策。人社部门对这些政策进行了梳理。

带你了解技工院校
我们先来了解技工教育的两大体系:即人社部主管的技工院校和教育部主管的职业院校。对应关系如下:

毕业证书
技工院校实行“双证”毕业制度,即“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在获取毕业证书的同时,必须考取以职业能力为基础要求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国家级政策
一、技工教育目标任务
“十四五”时期,大力实施“技能中国行动”,以培养高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先导,带动技能人才队伍梯次发展,形成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技能精湛、素质优良,基本满足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队伍。
“十四五”期间,新增技能人才4000万人以上,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比例达到30%,东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到35%,中西部省份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3个百分点。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支持技工院校建设成为集技工教育、公共实训、技师研修、竞赛集训、技能评价、就业指导等功能一体的技能人才培养综合基地。
遴选建设300所左右优质技工院校和500个左右优质专业,开展100个左右技工教育(联盟)集团建设试点工作。
稳定和扩大技工院校招生规模,推动将技工院校纳入统一招生平台。建设全国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平台。

三、落实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探索推动面向技术工人、技工院校学生招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拓宽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技工院校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应征入伍、就业、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分别按照大学专科、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推动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城市直接落户范围,其配偶、子女按有关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教育、住房等保障服务。


IP属地:山西1楼2024-05-11 08:1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