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日您在不足3小时内挥洒5000余字,激扬雄迈,引古论今。此番正议,仅以我匆忙间的1000余字回应,不能全表尊重。且当晚您再长篇回复,高谈阔论,若不认真乃至全力回复,怎表大敬?
单论笔力之差距,您乃皓月,我乃荧光,既不能以同一等级之文字相送,只能以更多之心血相报,以心力填平笔力带来之沟壑。于是从11点到凌晨3点,用一不给力之手机,码字2400余,发至此贴:http://tieba.baidu.com/f?kz=951904672此番辛苦望您体会,并请笑纳。
今日重提此事,不为争论什么,偷香窃玉虽不雅,但无人关注总觉锦衣夜行之感,正如您的139与39比例不均之论,总有心理不平之感。此次发帖,只为张扬一点小矫情,满足一点小阴暗,另,尊重别人同时也希望获取尊重。
为恐您忽视或无视,亦为您更好批阅,我将当日所发,拷贝如下:
单论笔力之差距,您乃皓月,我乃荧光,既不能以同一等级之文字相送,只能以更多之心血相报,以心力填平笔力带来之沟壑。于是从11点到凌晨3点,用一不给力之手机,码字2400余,发至此贴:http://tieba.baidu.com/f?kz=951904672此番辛苦望您体会,并请笑纳。
今日重提此事,不为争论什么,偷香窃玉虽不雅,但无人关注总觉锦衣夜行之感,正如您的139与39比例不均之论,总有心理不平之感。此次发帖,只为张扬一点小矫情,满足一点小阴暗,另,尊重别人同时也希望获取尊重。
为恐您忽视或无视,亦为您更好批阅,我将当日所发,拷贝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