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屋子很大,大到可以用空旷来形容。应该是整个小区最大的那种房子。但里面陈设很简单,有一台电脑,另外堆满了各种音响器材,墙角里是凌乱的唱片。
玩烦了,我就从里面找一些唱片,推开CD的仓门,戴上耳机,听一会音乐。想不到G原来喜欢听一些非主流的歌。《云雾里的高速路》。《生命要继续》。此类。
发现G是那种让人不敢打扰的勤奋。有时我在另一个房间玩《劲舞》,他在大而空旷的屋子里用笔记本打文稿。午夜,过去一看,仍然是凝神专注。接近凌晨,再过去看时,笔记本关了,在电脑椅子上已经睡着了。我自己终于抵挡不住困意,昏昏睡去,醒来又看到他在电脑前轻轻地敲击。
我有时会光着脚,穿着松垮的睡衣走过去,轻声地对他说:要注意休息。他把一条刚发过来的GMILLE指给我看,“G,注意速度,排版的工人要睡了。编辑H”
他总是写一些爱情的微型小说,小城里的小爱,类型单一,无始无终,人物诡谲。我说,这样对红尘中的男女不公平。他说,汉语具有非凡的穿透力,所有的故事都是形式。故事速朽,语言常在。
他不介意我翻阅他的东西,或者是可供翻阅的东西不多吧。有时会从某个角落地找到一些稿件采用通知书以及一起寄来的汇款单。我问他,为什么不把这些稿费取出来。他说这些纸片做一个记忆的片段也不错。我倒希望如古龙一般用文字换酒喝,可惜我太不缺少钱,缺乏那种动力。
似乎他可以专心做他喜欢的事,不用考虑生存。写作,他只把它当作一种生命的品质,从来不想把他当作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