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走!中国人寿财险会昌县支公司的致歉信和免责声明我不接受
作者:一棵开花的树
我是2020年3月16日江西卫视二套《都市现场》节目专题报道“我的保险从业资格证,被中国人寿盗用11年”的新闻当事人,事件报道几个月后,中国人寿会昌县财险公司对我扔下一纸免责声明和致歉信,除此以外我没有收到任何有诚意的道歉。我想对关注此事处理进展的众多投保人和广大网友郑重声明:“人寿公司拿走,免责声明和致歉信我都不接受!”



2020年2月12日晚我在手机个税APP发现异常,除了我的本职工作单位在正常申报工资收入和个税外,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也在用我的名字和身份信息申报“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和个税税额。
而我此前对这一切毫不知情。
此事涉及中国人寿下属三家子公司,证件先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公司注册使用,后来财险业务从寿险公司分离出去,又被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公司注册使用,但会昌财险公司所做业务由其上级赣州市财险公司报税,所以个税APP上查到的扣缴义务人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支公司。
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会昌县财险公司原总经理兼法人饶卫洪被火速免职。
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时许,正值上班时间,中国人寿赣州市寿险公司ZQ、赣州市财险公司CWD、会昌县寿险公司WLT、LJZ,会昌县财险公司新上任经理XM等一行人未经允许,擅自闯入我的单位办公室大喊大叫,严重扰乱单位正常办公秩序。
我与他们无意多言,他们一闯进来,我径直离开,做我的正常本职工作。办公室内空无一人,他们把这两份文件直接扔在我的办公桌上。。。免责声明和致歉信我都不接受,人寿公司拿走!


1、致歉信上写的时间是“2010年2月至2020年2月期间。。。”
时间就有问题。
我的保险从业资格证是2009年6月去考取的,签发时间是2009年6月30日,证书由会昌寿险公司领取后就一直扣押着,从来没给过我,我甚至都没见过。
未经我许可,寿险公司就在注册使用,2009年7月至2010月1月这段时间,证书在哪里?
而财险公司是2010年从寿险分离出去组建,2012年才注册经营,证书在RWH从寿险公司拿走冒用之前,寿险公司还至少使用了半年至两年半的时间,在寿险公司又被多少人用过,冒名签了多少保单?
会昌寿险没责任吗?
会昌财险所做业务都由其上级赣州市财险公司报税,赣州市财险公司又没责任吗?
2、RWH与我微信聊天记录:“公司七八个人,不是大家都考的到证的,”这意味着会昌财险公司七八个人都用过我的证。有些人考不到证又要卖保险赚佣金,所以就挂我的名义和证件去办业务;有些人自己也有证,但保险行业佣金收入超过1440元就要缴纳个税,于是“挂单”于我,把收入“分摊”,以达到逃税漏税目的。
这么多人没责任吗?RWH凭什么代表这么多人道歉?
3、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是谁的收入就该由谁去缴税,个人收入纳税明细信息是要与其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不能由他人代替。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绝不会以现金形式发放,一定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个人银行帐户。RWH和人寿公司声称“只有他一人使用了我的保险资格证代理保险业务”,那请拿出证据,拿出这11年来盗用我的证件签订的保单合同、佣金发放记录和银行转帐记录,证明这11年来只有RWH一人盗用证件签订保单,所得佣金都汇入RWH名下的银行帐户里。但什么证明材料我都没看到,人寿保险公司只是安排已免职的RWH揽下所有责任,避免其他人和事被查罢了。
时至今日我没有收到中国人寿丝毫带有诚意的道歉,反倒是事发后,中国人寿下属这三家支公司几次三番闯到我家我单位恣意骚扰,扰乱我和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国寿就这么教育培养员工吗?
作者:一棵开花的树
我是2020年3月16日江西卫视二套《都市现场》节目专题报道“我的保险从业资格证,被中国人寿盗用11年”的新闻当事人,事件报道几个月后,中国人寿会昌县财险公司对我扔下一纸免责声明和致歉信,除此以外我没有收到任何有诚意的道歉。我想对关注此事处理进展的众多投保人和广大网友郑重声明:“人寿公司拿走,免责声明和致歉信我都不接受!”



2020年2月12日晚我在手机个税APP发现异常,除了我的本职工作单位在正常申报工资收入和个税外,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也在用我的名字和身份信息申报“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和个税税额。
而我此前对这一切毫不知情。
此事涉及中国人寿下属三家子公司,证件先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公司注册使用,后来财险业务从寿险公司分离出去,又被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公司注册使用,但会昌财险公司所做业务由其上级赣州市财险公司报税,所以个税APP上查到的扣缴义务人是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中心支公司。
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会昌县财险公司原总经理兼法人饶卫洪被火速免职。
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时许,正值上班时间,中国人寿赣州市寿险公司ZQ、赣州市财险公司CWD、会昌县寿险公司WLT、LJZ,会昌县财险公司新上任经理XM等一行人未经允许,擅自闯入我的单位办公室大喊大叫,严重扰乱单位正常办公秩序。
我与他们无意多言,他们一闯进来,我径直离开,做我的正常本职工作。办公室内空无一人,他们把这两份文件直接扔在我的办公桌上。。。免责声明和致歉信我都不接受,人寿公司拿走!


1、致歉信上写的时间是“2010年2月至2020年2月期间。。。”
时间就有问题。
我的保险从业资格证是2009年6月去考取的,签发时间是2009年6月30日,证书由会昌寿险公司领取后就一直扣押着,从来没给过我,我甚至都没见过。
未经我许可,寿险公司就在注册使用,2009年7月至2010月1月这段时间,证书在哪里?
而财险公司是2010年从寿险分离出去组建,2012年才注册经营,证书在RWH从寿险公司拿走冒用之前,寿险公司还至少使用了半年至两年半的时间,在寿险公司又被多少人用过,冒名签了多少保单?
会昌寿险没责任吗?
会昌财险所做业务都由其上级赣州市财险公司报税,赣州市财险公司又没责任吗?
2、RWH与我微信聊天记录:“公司七八个人,不是大家都考的到证的,”这意味着会昌财险公司七八个人都用过我的证。有些人考不到证又要卖保险赚佣金,所以就挂我的名义和证件去办业务;有些人自己也有证,但保险行业佣金收入超过1440元就要缴纳个税,于是“挂单”于我,把收入“分摊”,以达到逃税漏税目的。
这么多人没责任吗?RWH凭什么代表这么多人道歉?
3、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的应尽义务,是谁的收入就该由谁去缴税,个人收入纳税明细信息是要与其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不能由他人代替。保险营销员佣金收入绝不会以现金形式发放,一定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个人银行帐户。RWH和人寿公司声称“只有他一人使用了我的保险资格证代理保险业务”,那请拿出证据,拿出这11年来盗用我的证件签订的保单合同、佣金发放记录和银行转帐记录,证明这11年来只有RWH一人盗用证件签订保单,所得佣金都汇入RWH名下的银行帐户里。但什么证明材料我都没看到,人寿保险公司只是安排已免职的RWH揽下所有责任,避免其他人和事被查罢了。
时至今日我没有收到中国人寿丝毫带有诚意的道歉,反倒是事发后,中国人寿下属这三家支公司几次三番闯到我家我单位恣意骚扰,扰乱我和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国寿就这么教育培养员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