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吉06执70、71、72、73号之三十四执行裁定书、(2018)吉06执70、71、72、73号之五、六协助执行通知书,我局将香河义林义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证号:香国用(2013)字第0158号(面积:28398.5平方米);证号:香国用(2013)字第0119号(面积:28455.5平方米);香河义林义乌小商品集散中心有限公司名下的证号:香国用(2011)字第0086号(面积:40000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作废并过户至白山江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名下。
特此公告
公告人:香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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