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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任何级别的第二类买卖点都由次级别相应走势的第一买卖点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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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缠论的买卖点定律一表述是错误的,任何级别的第二类买卖点都由次级别相应走势的第一买卖点构成,这句话能成立的前提是回调必须是次级别的反趋势,实际的走势可能是次级别的盘整行情构成,实际上波浪理论认为标准回调浪是三浪构成,是盘整行情。


IP属地:福建1楼2024-10-21 15:21回复
    你语文不行


    IP属地:福建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4-10-28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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