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新在录制本周一播出的《东方直播室》“拦狗事件”回访特别节目时,
也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道德是一种‘自律’,而法律是一种‘他律’。
这场‘爱狗抑或是吃狗’的争论,其根源就是很多人混淆了两者的界限。
对于吃狗肉的人来说,要提高自己的道德门槛,对于爱狗者而言,则以法律而不是道德做为行动底线。
用过激的道德义愤、无视文化与现实环境的一味强调‘保护’,势必造成‘势如水火’的对抗局面,反倒不利于动物保护观念的推广。
同样,在‘吃狗肉’问题上,生产、加工、食用等一系列环节又凸显许多法制的薄弱环节,亟待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