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化主”辨(作者:郑磊)
甲戌本上有一条脂批是这样说的: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申)八月泪笔。(甲戌本第1回眉批)
此批是鉴定曹雪芹卒年的一个最重要的依据,因此也是甲戌抄本最可宝贵的地方之一。但近年来,有少数论者忽然标新立异,抓住此批,将其当作了攻击脂砚斋“作伪”的一个理由。譬如,有一位欧阳健先生即一口咬定批中的“造化主”一词,是中国近代受西方基督教影响以后产生的词汇,为“梁启超光绪壬寅旅居日本时首用之”,因而认定脂砚斋是一个现代人,是所谓的“骗子”。然而,事实果然如此吗?汉语中像“造物主”、“造化主”一类词汇,真是近代才产生的吗?如果认真翻检各种文献资料的话,恐怕只能得到相反的答案。
首先,邱华东先生即考证出,“造物主”一词早在我国明代就有了。例如,明代大学士瞿式耜的《性学序》中有“自造物主天地人物,莫不各有当然之则”一句。(徐宗泽《明清耶苏会士译著提要》)。
其二,瞿式耜是明清之际深受西方传教士影响的中国文人。而同样是在明末清初,即使未受多少基督教、天主教影响的文人,在写诗作文中,有时亦会使用到“造物主”一词。《四部丛刊续编•集部•茗斋集》之《续编》第二千六百零一册中,即载有彭孙贻所著《茗斋杂著》中的《五福神》诗一首:
自求多福,岂必惟五。神明在人,亦无不可。方寸之中,五官有府。象形惟肖,真造物主。
彭孙贻(1615—1673),字仲谋,一字羿仁,号茗斋,又号管葛山人,浙江海盐人。明末贡生。入清,奉母杜门以居,以孝行闻于时。一生潜心著述,尤留心于明史。著有《流寇志》、《明史纪事本末补编》、《甲申后亡臣表》、《山中闻见录》、《客舍偶闻》、《茗斋集》、《茗斋诗集》等。此人亦使用“造物主”一词,足见汉语中像“造物主”、“造化主”一类词汇,并不是中国近代受西方基督教影响以后才产生。
其三,“造化主”一词,在中国古代使用的频率比“造物主”一词还高。自十六国北凉时期以来的佛经中就经常有所谓“造化主”的身影。譬如,《大般涅盘经》卷第十七《北凉三藏昙无谶译梵》中即有云:
所谓梵天自在天八臂天性时微尘法及非法。是造化主世界终始断常二见。
——这里以“造化主”一词,指代法力无边的佛。
《三法度论》卷上《东晋罽宾三藏瞿昙僧伽提婆译》中亦有“造化主”的用法:
梵造化主。伊摄披罗造化主。谓驶耨造化主。无慧者谓尔。言梵造化者。说梵天造虚空。虚空造风。风造水地。水地造丘山草木。如是有世间。彼一切有过。所以者何。若梵天造空及地者。彼住何处。造此空及地。若即住中造者。是义不然。如是有过。如摄披罗谓驶耨。亦如是。
——这里的“梵造化主”,指印度婆罗门教的“梵天”大神。婆罗门教谓“梵天”创造包括人在内的世间万物。
其四,所谓“造物主”或“造化主”一类的观念,在中国古代的伊斯兰教(旧称“回教”)典籍中亦可以找到。明末清初王岱舆(1570—1660年)所作《正教真诠》之《序》中即有云:
经云:“凡人认得自己,然后认得造化自己之真主也。”故圣曰:“凡人认得自己之真主,彼自能言矣。”又曰:“凡人认得自己之真主,彼自无言矣。”
——所谓“造化自己之真主”,亦即创造世界之“造化主”!不仅如此,该书《原始》一章还完整地介绍了伊斯兰教中关于真主造人的神话:
世人不达造化之原始,于是理气纷纭之论,空无寂灭之谈,你猜我拟,窈无根据。经云:“真主始初造化人之妙明,至完全而端正,后复降之低中至低。”此指乃至高至下,包罗万象之极品也。即此言之,真主乃无始之原有,人极乃有始之原宗。无始无终者,惟有单另独一之主。……第一日造化山川;第二日造化草木;第三日造化憎恶,在天地为阴霾晦暝,在人物为灾祸病殃;第四日造化日月星辰;第五日造化飞行之物,莫不备为人用,此理实不离当体也。第六日甲时,始命天仙取五方土,造人祖阿丹之形体,即古今人民形体之祖也。及其熟寐,真主自彼之左肋,造化其妻,名曰好娲。所以夫妇之亲,本来一体,宜相爱敬。妇从夫出,夫乃妇原,理当所命。……自此命彼二人,长住天国,永享全福,惟有一株成人麦树,别名因缘树,禁之勿取。不期魔首因其眷属,偷登天国,诱而食之,此际正值其一时浑然,遂被魔之诱,违主之约。……是时夫妇冠裳尽落,彼此赤身,遂以上界无花果叶遮弊其体,各不相顾,堕贬尘世。……须知无极为种,太极为树,人极为果。种即是果,树藏果中,果藏树里,包罗贯彻,无不具备。
——按,书中所称真主“造人祖阿丹(即亚当)之形体”,“真主自彼之左肋,造化其妻,名曰好娲(即夏娃)”,“自此命彼二人,长住天国……期魔首因其眷属,偷登天国,诱而食之”,与基督教中的上帝造人的故事几乎没有什么差异。而早在清代以前,北京即有大量回民与汉民杂居。又焉知汉语不会受到回教的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古佛经有“造化主”一词的用法,回教中有真主造人的观念,明末清初传入中国的基督教、天主教书籍中也有“造物主”的用法。任何一种文化都可能会影响到一个清代中期文人的用词。故,脂砚斋使用了所谓“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也毫不奇怪。怎么能够一口咬定脂砚斋是现代人,“造化主”是近代词汇呢?可见,所谓的“作伪”说,其本身倒可以说是一种由无知加主观臆想而构建起来的“伪”学说!
甲戌本上有一条脂批是这样说的:
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常哭芹,泪亦待尽。每思觅青埂峰再问石兄,奈不遇癞头和尚何!怅怅!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是书何幸,余二人亦大快遂心于九泉矣。甲午(申)八月泪笔。(甲戌本第1回眉批)
此批是鉴定曹雪芹卒年的一个最重要的依据,因此也是甲戌抄本最可宝贵的地方之一。但近年来,有少数论者忽然标新立异,抓住此批,将其当作了攻击脂砚斋“作伪”的一个理由。譬如,有一位欧阳健先生即一口咬定批中的“造化主”一词,是中国近代受西方基督教影响以后产生的词汇,为“梁启超光绪壬寅旅居日本时首用之”,因而认定脂砚斋是一个现代人,是所谓的“骗子”。然而,事实果然如此吗?汉语中像“造物主”、“造化主”一类词汇,真是近代才产生的吗?如果认真翻检各种文献资料的话,恐怕只能得到相反的答案。
首先,邱华东先生即考证出,“造物主”一词早在我国明代就有了。例如,明代大学士瞿式耜的《性学序》中有“自造物主天地人物,莫不各有当然之则”一句。(徐宗泽《明清耶苏会士译著提要》)。
其二,瞿式耜是明清之际深受西方传教士影响的中国文人。而同样是在明末清初,即使未受多少基督教、天主教影响的文人,在写诗作文中,有时亦会使用到“造物主”一词。《四部丛刊续编•集部•茗斋集》之《续编》第二千六百零一册中,即载有彭孙贻所著《茗斋杂著》中的《五福神》诗一首:
自求多福,岂必惟五。神明在人,亦无不可。方寸之中,五官有府。象形惟肖,真造物主。
彭孙贻(1615—1673),字仲谋,一字羿仁,号茗斋,又号管葛山人,浙江海盐人。明末贡生。入清,奉母杜门以居,以孝行闻于时。一生潜心著述,尤留心于明史。著有《流寇志》、《明史纪事本末补编》、《甲申后亡臣表》、《山中闻见录》、《客舍偶闻》、《茗斋集》、《茗斋诗集》等。此人亦使用“造物主”一词,足见汉语中像“造物主”、“造化主”一类词汇,并不是中国近代受西方基督教影响以后才产生。
其三,“造化主”一词,在中国古代使用的频率比“造物主”一词还高。自十六国北凉时期以来的佛经中就经常有所谓“造化主”的身影。譬如,《大般涅盘经》卷第十七《北凉三藏昙无谶译梵》中即有云:
所谓梵天自在天八臂天性时微尘法及非法。是造化主世界终始断常二见。
——这里以“造化主”一词,指代法力无边的佛。
《三法度论》卷上《东晋罽宾三藏瞿昙僧伽提婆译》中亦有“造化主”的用法:
梵造化主。伊摄披罗造化主。谓驶耨造化主。无慧者谓尔。言梵造化者。说梵天造虚空。虚空造风。风造水地。水地造丘山草木。如是有世间。彼一切有过。所以者何。若梵天造空及地者。彼住何处。造此空及地。若即住中造者。是义不然。如是有过。如摄披罗谓驶耨。亦如是。
——这里的“梵造化主”,指印度婆罗门教的“梵天”大神。婆罗门教谓“梵天”创造包括人在内的世间万物。
其四,所谓“造物主”或“造化主”一类的观念,在中国古代的伊斯兰教(旧称“回教”)典籍中亦可以找到。明末清初王岱舆(1570—1660年)所作《正教真诠》之《序》中即有云:
经云:“凡人认得自己,然后认得造化自己之真主也。”故圣曰:“凡人认得自己之真主,彼自能言矣。”又曰:“凡人认得自己之真主,彼自无言矣。”
——所谓“造化自己之真主”,亦即创造世界之“造化主”!不仅如此,该书《原始》一章还完整地介绍了伊斯兰教中关于真主造人的神话:
世人不达造化之原始,于是理气纷纭之论,空无寂灭之谈,你猜我拟,窈无根据。经云:“真主始初造化人之妙明,至完全而端正,后复降之低中至低。”此指乃至高至下,包罗万象之极品也。即此言之,真主乃无始之原有,人极乃有始之原宗。无始无终者,惟有单另独一之主。……第一日造化山川;第二日造化草木;第三日造化憎恶,在天地为阴霾晦暝,在人物为灾祸病殃;第四日造化日月星辰;第五日造化飞行之物,莫不备为人用,此理实不离当体也。第六日甲时,始命天仙取五方土,造人祖阿丹之形体,即古今人民形体之祖也。及其熟寐,真主自彼之左肋,造化其妻,名曰好娲。所以夫妇之亲,本来一体,宜相爱敬。妇从夫出,夫乃妇原,理当所命。……自此命彼二人,长住天国,永享全福,惟有一株成人麦树,别名因缘树,禁之勿取。不期魔首因其眷属,偷登天国,诱而食之,此际正值其一时浑然,遂被魔之诱,违主之约。……是时夫妇冠裳尽落,彼此赤身,遂以上界无花果叶遮弊其体,各不相顾,堕贬尘世。……须知无极为种,太极为树,人极为果。种即是果,树藏果中,果藏树里,包罗贯彻,无不具备。
——按,书中所称真主“造人祖阿丹(即亚当)之形体”,“真主自彼之左肋,造化其妻,名曰好娲(即夏娃)”,“自此命彼二人,长住天国……期魔首因其眷属,偷登天国,诱而食之”,与基督教中的上帝造人的故事几乎没有什么差异。而早在清代以前,北京即有大量回民与汉民杂居。又焉知汉语不会受到回教的一定影响?
综上所述,古佛经有“造化主”一词的用法,回教中有真主造人的观念,明末清初传入中国的基督教、天主教书籍中也有“造物主”的用法。任何一种文化都可能会影响到一个清代中期文人的用词。故,脂砚斋使用了所谓“今而后惟愿造化主再出一芹一脂”,也毫不奇怪。怎么能够一口咬定脂砚斋是现代人,“造化主”是近代词汇呢?可见,所谓的“作伪”说,其本身倒可以说是一种由无知加主观臆想而构建起来的“伪”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