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中国护士原来是有处方权的,当时叫“医护一条龙”。后来由于护士编制减少,很多职责被取消,演化为医生的执行工具,才取消了护士的处方权。按照规定,具有主管护师资格可以开药,实际上有的社区卫生所和厂矿卫生室,具有护师资格就可以用药了,当时的卫生部还专门组织过大检查,护士开药的权利严格限制在主管以上。
护士是否具有处方权,学历并不是最重要的,很多医生学历也不高。关键是体制。如果现行体制不能改变,医护数量还是倒置的,护士就不可能从繁琐的执行医嘱工作中解脱,而心理护理、营养指导、康复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工作就开展不起来,因为人手有限。
应该说,护士处方权的取得是一个标志,而不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努力的方向是增加护士配备,明确护士和护工的职责界限,提高护士待遇,允许医生自由执业等。这些问题解决了,护士自然就具有处方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