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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护士拥有处方权时机是否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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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Z 吧主说得没错,要一步一步来,不能急


4楼2008-03-0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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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中国护士原来是有处方权的,当时叫“医护一条龙”。后来由于护士编制减少,很多职责被取消,演化为医生的执行工具,才取消了护士的处方权。按照规定,具有主管护师资格可以开药,实际上有的社区卫生所和厂矿卫生室,具有护师资格就可以用药了,当时的卫生部还专门组织过大检查,护士开药的权利严格限制在主管以上。
    护士是否具有处方权,学历并不是最重要的,很多医生学历也不高。关键是体制。如果现行体制不能改变,医护数量还是倒置的,护士就不可能从繁琐的执行医嘱工作中解脱,而心理护理、营养指导、康复保健、疾病预防、健康教育等工作就开展不起来,因为人手有限。
    应该说,护士处方权的取得是一个标志,而不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努力的方向是增加护士配备,明确护士和护工的职责界限,提高护士待遇,允许医生自由执业等。这些问题解决了,护士自然就具有处方权了。


    16楼2008-03-10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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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护士拥有处方权其实不必重新开课,因为已经有。法律的问题是关键。
      很多人把处方权看作是医生和护士的界限,实际是错误的。医护的区别主要在于治病和养病,养病也需要用药,护士拥有处方权是完全顺理成章的,国外的护士处方权就是立足于这一理念。
      为什么中国人,尤其是医生,对于护士处方权很敏感?原因是中国的处方权是“特权”,里面有“回扣”等重要利益。而实际上,处方权是权利也是义务,当我们取消了“特权”的时候,再回头看护士的处方权,就没那么遥远了。


      18楼2008-03-10 1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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