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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关于民国的小说(连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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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极其喜欢张爱玲的作品,平日里,也写些民国小说,模仿一下张爱玲。希望能得到批评与建议,以便自己能更好进步。


1楼2014-10-24 20:59回复
    第二章 梅雨
    杨娣家只是贫农,也就不像那些小姐们,有时间和闲力做蔻丹,也不能十指不沾阳春水。她的手指粗糙的很,指甲里嵌着污渍,都是插秧留下的痕迹。如果说,那些地主家的那些小姐的手指像劈好的木柴一样,那么,她的手指就充其量是从山上捡来的细枝烂叶。她的家里有一头牛,是用来耕地的。那日,母亲将牛拴在木桩上,牛低下头,安静地衔起草,咀嚼。她插着秧,累了,起身望了望牛。牛抬起头,看着天上的云。那一团云凝滞在牛的头顶上,一动不动的,似乎也被拴住了。
    杨娣家的房子小得可怜,是低矮的平房。外围是土坯的。瓦片是黑色的,但盖得不牢,一到梅雨季节,屋子就开始漏水,就不得不在下面接一个木桶。那滴水的声音,像一只永不停歇的座钟,不住地敲鸣,时间被听出来了。一个人的前世今生像藤蔓一般,缠绕在时间上。
    江南的梅雨季最让人头疼。除了马不停蹄的雨之外,屋子的水泥地上沾满了水珠,墙上挂满了水珠。八仙桌和长凳上都可以摸到水迹。整个屋子像是发霉了一般,屋角滋长了青苔。一种土话叫“软骨头虫”的虫子会趁着雨,就着湿漉漉的地面挪进屋子。杨娣的弟弟还小,会走路了。他会一脚一脚地把虫子踢出门外。她的母亲则是直接一脚踩死了虫子,用拖把甩出门外。杨娣很小得时候,曾蹲在地上,观察过这种虫子。虫子是黑色的,有褐色的凸出的节环,只有两托中指的长。它生来孱弱,没有骨头,在地上隐忍地活着。杨娣想想,在这个世界,地主欺负中农,中农欺负贫农,弱小的人欺负更弱小的人,更弱小的人把愤恨给了那只只名叫“软骨头虫”的虫子,以寻求慰藉。也许,这就是鲁迅先生说的国民的“劣根性”,当然,杨娣不会听说过鲁迅先生。
    梅雨之所以叫“梅雨”,另外一个原因是,雨下过了,就可以吃杨梅了。杨娣家是贫农,自然没有杨梅,而那些地主家却有。他们雇人从山上摘来杨梅,装进编织袋里,放在宅子门前。杨梅经不起长时间的安放,久之,便会发酵,空气中会出现绵长的酒味。也许对于那些贫农而言,这个雨季是好的。他们肆无忌惮地免费地享受着空气中的酒味,他们脸上浮上了红晕,像真的喝过酒,他们就此沉醉,似乎忘记了那些贫穷与饥饿。这个季节,是他们幸福的存在,尽管是欺骗性质的。
    对于杨娣而言,酒味也给她创造了一个迷幻的世界,像个梦。梦中,她赤着脚,踏进了溪流,她的那双足十分漂亮,像对称的两只弯月亮,闪着银白的光芒,那些鱼像星星一般萦绕在月亮旁边。那些鱼轻轻地咬着她的脚面,她似乎能感受到那酥酥麻麻的触碰,像电流一般传导到她的心中。
    可是醒来,现实上,她已值缠足的年龄。母亲,奶奶都是传统的小脚女人,都缠着足。她们坚持要为杨娣缠足,异口同声,这是为你好,你知道伐。在她更小的时候,母亲曾经给她讲过白娘子的故事。母亲说,在杭州的西湖边,有一座雷峰塔。雷峰塔里压着白娘子。杨娣歪着脑袋,说,是谁把她压在雷峰塔里,白娘子那么好的。母亲说,是法海。她说,法海真是个坏人。
    法海自恃得道高憎,满口道义,却将白娘子困于雷峰塔之下。殊不知,母亲和奶奶与法海何其相似。和她一样的女孩子们,是一个个富有反抗精神的白娘子,但到最后,都沦落到困于雷峰塔之下的地步。


    3楼2014-10-24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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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我对你的文章的看法有些不好,但我还是想说说看。我总觉得的文章基调相对于张爱玲来说,是很轻快的,我希望他可以慢一点,不时地穿插一下故事所发生背景,以及用不深的笔触写出主人公的思想性格,当然,更多的我还是希望你去钻研推敲张爱玲的写法


      5楼2014-10-2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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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看 挪威的森林 时,对比了一下张爱玲的写法。当代人是这样评价村上春树的,他用的比喻总是“是非而是”,我们用比喻是,总会偏向与两个物体的相似程度,才会写他,就比如说,空中的落叶如同在轻盈漫步的蝴蝶,他就偏不这么做。在张爱玲的很多作品中,也是如此的,尽管林少华先生说村上春树的风格在日本是独树一帜的,甚至在当代更是如此。在我们中国也是有很多人用过村上的这种写法。张爱玲也是其中的一位。就拿“红玫瑰,白玫瑰来说”我们是很难想到“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
        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
        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我们这些凡夫俗子是很难想到红玫瑰会变成蚊子血,白玫瑰会变成饭粒。这跟村上的手法是异曲同工的。看似不可思议,细细品味,却又在情理之中。


        6楼2014-10-26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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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希望你的文笔能更贴近张的写法,但是你要更深更深的去看到她灵魂的本质。在模仿之中,不断加深理解,形成自我的风格。在这个时期,我个人觉得你应该去通晓民国的风俗思想,只有这样,在写民国小说时,对于时代背景的刻画,你才能信手拈来。你不是那个时代的人,不知道那个时代真正的风起云涌,所以,你只能去了解,但又不仅仅是了解。


          7楼2014-10-26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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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见识浅薄,才疏学浅,只能发发以上之言论。怕是要被大方之家所笑了呢


            8楼2014-10-26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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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孩子
              所城。杨娣嫁给了村里的一个贫农。丈夫的家里很穷,租不起轿子。他抱着她,从她的家走到了他的家,就算是,完成了结婚的仪式。她记得,有钱的地主家办婚礼时,会在祭台上,放上一整只的猪。猪一动不动地躺在祭台上,脖子上绑着红色的带子,还绑成了一朵大红花,像一个无奈的小丑。其实,一切,与她无异,她也同样可笑。
              十月怀胎,她诞下了一个女婴。家里没有多少吃的东西,她更没有多少奶水,孩子饿得呱呱直叫。她抱着孩子,一边哄,一边轻轻地抖着双臂,只求让孩子快快地睡着。丈夫显然对孩子的哭闹感到了不快,再者,丈夫想要的是一个儿子。他走到孩子面前,重重地拧了孩子瘦小的胳膊,孩子疼得呀呀地叫了起来,胳膊上留下了青紫的淤青。杨娣向丈夫吼道:“你干什么啊。小孩子,你打她干什么!”丈夫骂道:“老子供你吃穿,你他妈的,怎么不给我生个儿子?”杨娣狠狠地瞪了丈夫一下。丈夫狠狠地刮了她一个耳光,道:“你瞪什么。这家里还是我说了算的。”孩子哭得更响了,倒像是一曲久久不愿散去的悲歌。
              后来。孙婉怡也结婚了,但婚后久久没有孩子。李佩仪和孙寿江女儿,叫做孙慧颖。孙慧颖也将哥哥的女儿视作了自己的孩子,对她很好。
              孙慧颖遗传了李佩仪较好的面容,并且,冰雪聪明。他们将女儿送进了当地的女子教会学校,慧颖成绩优异。在慧颖十六岁的时候,他们带着她回了所城一趟,也没什么目的。女儿在上海呆久了,带她来乡村里长长见识。来的时候,正好碰上梅雨季节,慧颖喜欢撑着油纸伞在小巷中穿行,一边走,一边哼着小调。一日,她溜达的时候,看见一个五六岁左右的小姑娘,淋着雨,在墙角抠着泥巴。她走过去,给这个小姑娘撑上了伞。小姑娘转过头来,对着她笑了笑。她从小包里抓出了一把糖果,递给小姑娘。小姑娘颤颤巍巍地接过糖,放进口袋里,抓起她的手,往里屋走。一个男人,显然是小姑娘的父亲,走过去,拽住她的耳朵,骂道:“干什么去了?弟弟摔下凳子了,你知道吗?要是,你弟弟出了事,我就把你扔进井头。”男人抱着一个男婴,揉着他的脑袋,但止不住孩子的哭声。慧颖道:“阿伯,你怎么这样对你的女儿?不要拧她的耳朵了。”男人道:“你算哪根葱,管起了我们家的事。”小姑娘抹着眼泪,道:“爸爸,她是送我糖果的好姐姐。”男人瞪了女孩一下,又对着慧颖道:“你,滚出去。”这时候,杨娣抱着一桶衣服进来,看到了站着的慧颖。她拐到了丈夫的身边,在耳边悄悄地说:“听说,地主老孙家回来了。这个人,好像是老孙的女儿。”男人阴阳怪气地问了一句:“你和孙寿江是什么关系?”慧颖道:“他,是我的爸爸。”男人,一下子绽出了笑,道:“孙小姐,是我狗眼看人低,不识抬举。你不要和我计较。”慧颖慢慢地说:“那你就不要再打你女儿了。”男人连声应道“是”,唯唯诺诺。慧颖又从小包里掏出一叠零钱,交给杨娣,道:“阿姨,给你儿子去看看(医生)吧。”这是杨娣第一次见到慧颖。但是她后来喜欢和别人说,孙小姐真是有菩萨心肠,倒是可惜了。
              在所城住了一阵子,孙寿江一家人也就决定再次回上海了。


              12楼2014-10-31 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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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发了 不是一个档次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3楼2014-10-31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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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学习的是她的技法,不是一味模仿。再说了,你模仿的也不像。


                  IP属地:广东来自Android客户端14楼2014-10-31 2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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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写作,肯学习,必须鼓励一下!
                    然后如果你愿意听意见的话,我觉得故事不够抓人。
                    有些场景描述是有张爱玲的特色的,比如梧桐树叶的比喻做揉皱的纸。既出奇又形象。


                    15楼2014-10-31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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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城不是一座城,仅仅是一座沿海小村庄。明朝时,内地的将领士兵迁到此地,修筑了城墙与城门,以此来抵抗倭寇的入侵。城墙将小村围在里面,上演着一代又一代的小人物的悲与欢,离与合,泪与笑。
                      清朝顺治年间,清政府颁布“迁海令”,附近小岛上的人被迫迁至这座小村。繁衍,生子。
                      另外,所城还是个江南小村。屋和路之间夹着河,河的支流是一条条小巷。屋顶是黛色的,屋檐在半空画出漂亮的弧度,倒像是倒置的旧时女子的蛾眉。屋的外围是黄泥砌的,低矮的
                      张爱玲的小说,文字有温度有香气,有动感,但是很精,不啰嗦。比如上面这一段,建议大手笔略去‘上演着一代又一代的小人物的悲与欢,离与合,泪与笑。’这样比较落俗套的语句。第一句可以说;所城虽带着一个城字,却不过是一个沿海的小村子,河边小巷的屋顶都漆成褐色,屋檐上挑的那漂亮的弧度,像是唱戏人用画笔扫出的眼角。
                      然后要直接进入故事,留下悬念,因为你要理解读者是来看故事的。他们关心的是你故事中人物的性格和命运。这里是小说最难得,要有深度,要和有阅历有生活的人的心灵产生共鸣,做到这一步,就是接近张爱玲了。
                      个人拙见,不是说教别人,看你的小说正好想到这里,就如实托出了。


                      16楼2014-10-31 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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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在民国生活过能写好吗


                        来自Android客户端19楼2014-11-02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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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章 回忆
                          孙宅和杨娣家距离很近,但由于杨娣被典到了孙家,契约中规定过,她便不能回去看孩子。每个月,孙寿江会派佣人去她家走一遭,送一点米。待佣人回来,她总抓住他说:“我的女儿还在吧。”佣人点一点头,她才感到一点点的安慰:虽然自己被典了,见不到孩子,但女儿能不被丈夫卖掉,这是她唯一的孱弱的安慰。
                          不久,杨娣的肚子渐渐大起来了。老妈子道:“这走起路来,肚子是尖圆的。这胎,一定是个男孩。”孙寿江很高兴,赏了那个老妈子不少钱。
                          又是一个秋天。李佩仪终是知道了杨娣的事。
                          她坐在院子里,似乎是一直坐着。院子里有一棵樟树。黄昏,樟树的顶冠由浓绿,渐渐转微红,再成了火红,像是一团火鸟栖息在树梢,然后从枝头挣脱,坠落到她的心头。她的内心是痛的,是热的。至少,多一个人总比少一个人好,不会让整座宅子孤寂下去。但她一摸自己的眼泪,却是冰的,直冰得双手打颤。突然,那天边的阳也坠了,天也一下一下地黑了,她彻底将自己埋在了一寸一寸的孤独的黑墓中,任眼泪化作明日清晨中的第一滴露水。
                          一日,佩仪拿着女儿的照片,还是坐在院子里。杨娣倒走进来,一眼瞄到了那张照片,那是她第一次和李佩仪说话:“我第一次见到慧颖小姐,还很感谢她。她给了我女儿一把糖。看见我儿子头磕伤了,又给了我一点零钱。”佩仪的眼底晕着爱意,道:“是啊,我女儿很善良的。”杨娣道:“夫人,有时候,是命啊。”佩仪握住了杨娣的手,看着杨娣的眼睛,道:“其实,你到我家里来,我真的没怪过你。再者,我女儿和你早就认识,其实是一种缘分啊。”杨娣含着泪,感激地点点头。佩仪将手腕上的玉镯子抽出来,递给杨娣,道:“以后拿去,换点钱,给孩子买些吃的。”
                          杨娣将玉镯子揣在怀里,一次换衣服,不小心就把镯子给摸出来了。一个佣人见了,便污蔑她偷东西,还报告了寿江。杨娣慌忙地为自己狡辩。孙寿江笃定,倒认为杨娣心肠不好,道:“我好心把你典了来,给了你家这么多的钱,你倒做了这么龌蹉的勾当。”杨娣急冲冲地跪倒在地上,道:“老爷,我没有。我没有偷。”这时,佩仪揉着惺忪的睡眼,走到了大厅,没看一眼孙寿江,走到佣人面前说:“这镯子,我每天都贴身戴着,不曾摘下。若是说她偷,怎么偷的?”佣人赶忙跪下,道:“应该是我看岔了。”孙寿江突然笑起来,道:“没偷,就最好。”这笑,像极了梁柱上刻着的飞禽走兽,看似有威严,其实沉闷得很,也终究是是假的,倒是和孙宅里总的气氛所契合。
                          这时,外面传来了一阵二胡声,拉的也不过是戏台上才子佳人的曲儿,却也叫人心生涟漪。一个老妈子低声和旁边的人说:“这瞎子也真不会挑时候,真是晦气。”孙寿江还是听到了这话,连忙喝住,厉声说:“小心你的嘴,还不去打发了。”老妈子匆匆地跑了出去,不一会儿,二胡声止住了,像是生生被折断了一般,连呜咽声都不留。
                          李佩仪苍凉地笑了笑,又隐进了侧屋。


                          22楼2014-11-15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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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章 儿子
                            十月怀胎,杨娣终于诞下了一个男婴。她躺在床上,她呆的屋子着实空旷,像一只生的空荡荡的蟹壳,青黄的,死寂的。从她的位置望向窗外,能看到挂着的一个红灯笼,在风中飘摇,却是无依的,像极了一株红色的孱弱的蒲公英。屋子外被装饰得喜气洋洋,贴上了火红的对联。炮仗声喧嚣,像极了过年的光景。孩子躺在襁褓中,被抱到了外边,接受祝贺。李佩仪也从侧屋出来了,望着孩子,她的心中萌发出了一种感动,那种情感似乎从重重的沉睡中苏醒了。
                            “恭喜啊,老孙。”
                            “这孩子长得真有灵气,长大后一定有出息。”
                            “老爷,您真是好福气,抱了个儿子。”
                            这些声音像一根银针,扎得杨娣的心,痛。帐子被吊起,钩在金色的钩子上。她像是一条蠢笨的鱼,盯着黄金的诱饵,自愿上钩,直到钩子扎到她自己,鲜血直流。
                            她的屋子也有热闹的时候。一旦孩子被抱进来喂奶,老妈子和佣人都围着她,叽叽喳喳地议论着。一个老妈子道:“我们的小少爷真是俊气。”其他的赶忙附和。她听到自己的孩子被赞美,连忙抬起头,用眼神去探寻她们的歆羡。可是,她们的目光聚集在相互身上,不肯分给她一毫。有时候,她抬起头,一个佣人的眼神正好对上她的,但是,还是轻蔑地略过了,仿佛她的眼中有一块冰,会把她们心中的火全都熄灭了去。但是,她终究也明白,孩子不是她的,他最后是别人家的。
                            不知为何,她的奶水并不充盈,孙寿江又请了一个奶妈。孩子在她身边还没吃饱时,便抱到奶妈身边。奶妈娴熟地抱着孩子,孩子吮着她的乳头,她轻轻地和着歌谣:“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奶妈看着孩子喝饱后,安逸地入眠,眼神中荡漾开了笑意,那是独属于母亲的。她转过头,对着杨娣说:“我带着他去睡了。”杨娣想挤出一丝笑,可是又觉得没有理由笑,僵在那里,扭曲着。她想,她此时的表情一定很可怕。
                            李佩仪着实喜欢这个孩子,也时常跑去抱抱孩子。这样一来,她将侧屋里的经书香炉撤了,并搬到了正屋。她抱着孩子,努着嘴对着他:“瞧,宝长得真好看。”孩子看到,竟也咯咯地笑了起来。杨娣道:“夫人,你与他真有缘。”顿了顿,又道:“夫人,以后是他喊你‘妈妈’啊。”李佩仪,倒没接话,叹了一句:“我真真喜欢这个孩子。”
                            孩子在一岁半时学走路,都是李佩仪带着他的。她搀着孩子的双臂,在院子里走路,孩子不小心摔了一跤,哇哇地哭了起来。她连忙蹲下来,像以前安慰慧颖一般,拍了拍地,道:“都是地不好,都是地不好,害得宝摔跤了。”这一幕落到了孙寿江的眼中。他笑着说:“佩仪,你也是越发小孩子性格了。”佩仪抬起头,接话:“昨天宝摔跤时,你也不是这般说的。我亲眼看到的。”孙寿江继续玩笑:“看来,你还热衷于偷看人啊。”李佩仪啐了一口,摇摇孩子的小手,道:“妈妈是在看宝,对不对啊?对不对啊?”孙寿江听见李佩仪自称妈妈,倒也松了一口气。


                            23楼2014-11-17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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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玻璃心
                               ~~~~人生已经如此艰难,有些事就不要拆穿了


                              IP属地:陕西来自Android客户端24楼2014-11-17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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