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吧 关注:87,237贴子:648,832
  • 10回复贴,共1

【原创】关于民国的小说(连载中)

取消只看楼主收藏回复

本人极其喜欢张爱玲的作品,平日里,也写些民国小说,模仿一下张爱玲。希望能得到批评与建议,以便自己能更好进步。


1楼2014-10-24 20:59回复
    第二章 梅雨
    杨娣家只是贫农,也就不像那些小姐们,有时间和闲力做蔻丹,也不能十指不沾阳春水。她的手指粗糙的很,指甲里嵌着污渍,都是插秧留下的痕迹。如果说,那些地主家的那些小姐的手指像劈好的木柴一样,那么,她的手指就充其量是从山上捡来的细枝烂叶。她的家里有一头牛,是用来耕地的。那日,母亲将牛拴在木桩上,牛低下头,安静地衔起草,咀嚼。她插着秧,累了,起身望了望牛。牛抬起头,看着天上的云。那一团云凝滞在牛的头顶上,一动不动的,似乎也被拴住了。
    杨娣家的房子小得可怜,是低矮的平房。外围是土坯的。瓦片是黑色的,但盖得不牢,一到梅雨季节,屋子就开始漏水,就不得不在下面接一个木桶。那滴水的声音,像一只永不停歇的座钟,不住地敲鸣,时间被听出来了。一个人的前世今生像藤蔓一般,缠绕在时间上。
    江南的梅雨季最让人头疼。除了马不停蹄的雨之外,屋子的水泥地上沾满了水珠,墙上挂满了水珠。八仙桌和长凳上都可以摸到水迹。整个屋子像是发霉了一般,屋角滋长了青苔。一种土话叫“软骨头虫”的虫子会趁着雨,就着湿漉漉的地面挪进屋子。杨娣的弟弟还小,会走路了。他会一脚一脚地把虫子踢出门外。她的母亲则是直接一脚踩死了虫子,用拖把甩出门外。杨娣很小得时候,曾蹲在地上,观察过这种虫子。虫子是黑色的,有褐色的凸出的节环,只有两托中指的长。它生来孱弱,没有骨头,在地上隐忍地活着。杨娣想想,在这个世界,地主欺负中农,中农欺负贫农,弱小的人欺负更弱小的人,更弱小的人把愤恨给了那只只名叫“软骨头虫”的虫子,以寻求慰藉。也许,这就是鲁迅先生说的国民的“劣根性”,当然,杨娣不会听说过鲁迅先生。
    梅雨之所以叫“梅雨”,另外一个原因是,雨下过了,就可以吃杨梅了。杨娣家是贫农,自然没有杨梅,而那些地主家却有。他们雇人从山上摘来杨梅,装进编织袋里,放在宅子门前。杨梅经不起长时间的安放,久之,便会发酵,空气中会出现绵长的酒味。也许对于那些贫农而言,这个雨季是好的。他们肆无忌惮地免费地享受着空气中的酒味,他们脸上浮上了红晕,像真的喝过酒,他们就此沉醉,似乎忘记了那些贫穷与饥饿。这个季节,是他们幸福的存在,尽管是欺骗性质的。
    对于杨娣而言,酒味也给她创造了一个迷幻的世界,像个梦。梦中,她赤着脚,踏进了溪流,她的那双足十分漂亮,像对称的两只弯月亮,闪着银白的光芒,那些鱼像星星一般萦绕在月亮旁边。那些鱼轻轻地咬着她的脚面,她似乎能感受到那酥酥麻麻的触碰,像电流一般传导到她的心中。
    可是醒来,现实上,她已值缠足的年龄。母亲,奶奶都是传统的小脚女人,都缠着足。她们坚持要为杨娣缠足,异口同声,这是为你好,你知道伐。在她更小的时候,母亲曾经给她讲过白娘子的故事。母亲说,在杭州的西湖边,有一座雷峰塔。雷峰塔里压着白娘子。杨娣歪着脑袋,说,是谁把她压在雷峰塔里,白娘子那么好的。母亲说,是法海。她说,法海真是个坏人。
    法海自恃得道高憎,满口道义,却将白娘子困于雷峰塔之下。殊不知,母亲和奶奶与法海何其相似。和她一样的女孩子们,是一个个富有反抗精神的白娘子,但到最后,都沦落到困于雷峰塔之下的地步。


    3楼2014-10-24 21:11
    回复
      第七章 孩子
      所城。杨娣嫁给了村里的一个贫农。丈夫的家里很穷,租不起轿子。他抱着她,从她的家走到了他的家,就算是,完成了结婚的仪式。她记得,有钱的地主家办婚礼时,会在祭台上,放上一整只的猪。猪一动不动地躺在祭台上,脖子上绑着红色的带子,还绑成了一朵大红花,像一个无奈的小丑。其实,一切,与她无异,她也同样可笑。
      十月怀胎,她诞下了一个女婴。家里没有多少吃的东西,她更没有多少奶水,孩子饿得呱呱直叫。她抱着孩子,一边哄,一边轻轻地抖着双臂,只求让孩子快快地睡着。丈夫显然对孩子的哭闹感到了不快,再者,丈夫想要的是一个儿子。他走到孩子面前,重重地拧了孩子瘦小的胳膊,孩子疼得呀呀地叫了起来,胳膊上留下了青紫的淤青。杨娣向丈夫吼道:“你干什么啊。小孩子,你打她干什么!”丈夫骂道:“老子供你吃穿,你他妈的,怎么不给我生个儿子?”杨娣狠狠地瞪了丈夫一下。丈夫狠狠地刮了她一个耳光,道:“你瞪什么。这家里还是我说了算的。”孩子哭得更响了,倒像是一曲久久不愿散去的悲歌。
      后来。孙婉怡也结婚了,但婚后久久没有孩子。李佩仪和孙寿江女儿,叫做孙慧颖。孙慧颖也将哥哥的女儿视作了自己的孩子,对她很好。
      孙慧颖遗传了李佩仪较好的面容,并且,冰雪聪明。他们将女儿送进了当地的女子教会学校,慧颖成绩优异。在慧颖十六岁的时候,他们带着她回了所城一趟,也没什么目的。女儿在上海呆久了,带她来乡村里长长见识。来的时候,正好碰上梅雨季节,慧颖喜欢撑着油纸伞在小巷中穿行,一边走,一边哼着小调。一日,她溜达的时候,看见一个五六岁左右的小姑娘,淋着雨,在墙角抠着泥巴。她走过去,给这个小姑娘撑上了伞。小姑娘转过头来,对着她笑了笑。她从小包里抓出了一把糖果,递给小姑娘。小姑娘颤颤巍巍地接过糖,放进口袋里,抓起她的手,往里屋走。一个男人,显然是小姑娘的父亲,走过去,拽住她的耳朵,骂道:“干什么去了?弟弟摔下凳子了,你知道吗?要是,你弟弟出了事,我就把你扔进井头。”男人抱着一个男婴,揉着他的脑袋,但止不住孩子的哭声。慧颖道:“阿伯,你怎么这样对你的女儿?不要拧她的耳朵了。”男人道:“你算哪根葱,管起了我们家的事。”小姑娘抹着眼泪,道:“爸爸,她是送我糖果的好姐姐。”男人瞪了女孩一下,又对着慧颖道:“你,滚出去。”这时候,杨娣抱着一桶衣服进来,看到了站着的慧颖。她拐到了丈夫的身边,在耳边悄悄地说:“听说,地主老孙家回来了。这个人,好像是老孙的女儿。”男人阴阳怪气地问了一句:“你和孙寿江是什么关系?”慧颖道:“他,是我的爸爸。”男人,一下子绽出了笑,道:“孙小姐,是我狗眼看人低,不识抬举。你不要和我计较。”慧颖慢慢地说:“那你就不要再打你女儿了。”男人连声应道“是”,唯唯诺诺。慧颖又从小包里掏出一叠零钱,交给杨娣,道:“阿姨,给你儿子去看看(医生)吧。”这是杨娣第一次见到慧颖。但是她后来喜欢和别人说,孙小姐真是有菩萨心肠,倒是可惜了。
      在所城住了一阵子,孙寿江一家人也就决定再次回上海了。


      12楼2014-10-31 09:58
      回复
        第十二章 回忆
        孙宅和杨娣家距离很近,但由于杨娣被典到了孙家,契约中规定过,她便不能回去看孩子。每个月,孙寿江会派佣人去她家走一遭,送一点米。待佣人回来,她总抓住他说:“我的女儿还在吧。”佣人点一点头,她才感到一点点的安慰:虽然自己被典了,见不到孩子,但女儿能不被丈夫卖掉,这是她唯一的孱弱的安慰。
        不久,杨娣的肚子渐渐大起来了。老妈子道:“这走起路来,肚子是尖圆的。这胎,一定是个男孩。”孙寿江很高兴,赏了那个老妈子不少钱。
        又是一个秋天。李佩仪终是知道了杨娣的事。
        她坐在院子里,似乎是一直坐着。院子里有一棵樟树。黄昏,樟树的顶冠由浓绿,渐渐转微红,再成了火红,像是一团火鸟栖息在树梢,然后从枝头挣脱,坠落到她的心头。她的内心是痛的,是热的。至少,多一个人总比少一个人好,不会让整座宅子孤寂下去。但她一摸自己的眼泪,却是冰的,直冰得双手打颤。突然,那天边的阳也坠了,天也一下一下地黑了,她彻底将自己埋在了一寸一寸的孤独的黑墓中,任眼泪化作明日清晨中的第一滴露水。
        一日,佩仪拿着女儿的照片,还是坐在院子里。杨娣倒走进来,一眼瞄到了那张照片,那是她第一次和李佩仪说话:“我第一次见到慧颖小姐,还很感谢她。她给了我女儿一把糖。看见我儿子头磕伤了,又给了我一点零钱。”佩仪的眼底晕着爱意,道:“是啊,我女儿很善良的。”杨娣道:“夫人,有时候,是命啊。”佩仪握住了杨娣的手,看着杨娣的眼睛,道:“其实,你到我家里来,我真的没怪过你。再者,我女儿和你早就认识,其实是一种缘分啊。”杨娣含着泪,感激地点点头。佩仪将手腕上的玉镯子抽出来,递给杨娣,道:“以后拿去,换点钱,给孩子买些吃的。”
        杨娣将玉镯子揣在怀里,一次换衣服,不小心就把镯子给摸出来了。一个佣人见了,便污蔑她偷东西,还报告了寿江。杨娣慌忙地为自己狡辩。孙寿江笃定,倒认为杨娣心肠不好,道:“我好心把你典了来,给了你家这么多的钱,你倒做了这么龌蹉的勾当。”杨娣急冲冲地跪倒在地上,道:“老爷,我没有。我没有偷。”这时,佩仪揉着惺忪的睡眼,走到了大厅,没看一眼孙寿江,走到佣人面前说:“这镯子,我每天都贴身戴着,不曾摘下。若是说她偷,怎么偷的?”佣人赶忙跪下,道:“应该是我看岔了。”孙寿江突然笑起来,道:“没偷,就最好。”这笑,像极了梁柱上刻着的飞禽走兽,看似有威严,其实沉闷得很,也终究是是假的,倒是和孙宅里总的气氛所契合。
        这时,外面传来了一阵二胡声,拉的也不过是戏台上才子佳人的曲儿,却也叫人心生涟漪。一个老妈子低声和旁边的人说:“这瞎子也真不会挑时候,真是晦气。”孙寿江还是听到了这话,连忙喝住,厉声说:“小心你的嘴,还不去打发了。”老妈子匆匆地跑了出去,不一会儿,二胡声止住了,像是生生被折断了一般,连呜咽声都不留。
        李佩仪苍凉地笑了笑,又隐进了侧屋。


        22楼2014-11-15 16:12
        收起回复
          十三章 儿子
          十月怀胎,杨娣终于诞下了一个男婴。她躺在床上,她呆的屋子着实空旷,像一只生的空荡荡的蟹壳,青黄的,死寂的。从她的位置望向窗外,能看到挂着的一个红灯笼,在风中飘摇,却是无依的,像极了一株红色的孱弱的蒲公英。屋子外被装饰得喜气洋洋,贴上了火红的对联。炮仗声喧嚣,像极了过年的光景。孩子躺在襁褓中,被抱到了外边,接受祝贺。李佩仪也从侧屋出来了,望着孩子,她的心中萌发出了一种感动,那种情感似乎从重重的沉睡中苏醒了。
          “恭喜啊,老孙。”
          “这孩子长得真有灵气,长大后一定有出息。”
          “老爷,您真是好福气,抱了个儿子。”
          这些声音像一根银针,扎得杨娣的心,痛。帐子被吊起,钩在金色的钩子上。她像是一条蠢笨的鱼,盯着黄金的诱饵,自愿上钩,直到钩子扎到她自己,鲜血直流。
          她的屋子也有热闹的时候。一旦孩子被抱进来喂奶,老妈子和佣人都围着她,叽叽喳喳地议论着。一个老妈子道:“我们的小少爷真是俊气。”其他的赶忙附和。她听到自己的孩子被赞美,连忙抬起头,用眼神去探寻她们的歆羡。可是,她们的目光聚集在相互身上,不肯分给她一毫。有时候,她抬起头,一个佣人的眼神正好对上她的,但是,还是轻蔑地略过了,仿佛她的眼中有一块冰,会把她们心中的火全都熄灭了去。但是,她终究也明白,孩子不是她的,他最后是别人家的。
          不知为何,她的奶水并不充盈,孙寿江又请了一个奶妈。孩子在她身边还没吃饱时,便抱到奶妈身边。奶妈娴熟地抱着孩子,孩子吮着她的乳头,她轻轻地和着歌谣:“摇啊摇,摇啊摇,摇到外婆桥……”奶妈看着孩子喝饱后,安逸地入眠,眼神中荡漾开了笑意,那是独属于母亲的。她转过头,对着杨娣说:“我带着他去睡了。”杨娣想挤出一丝笑,可是又觉得没有理由笑,僵在那里,扭曲着。她想,她此时的表情一定很可怕。
          李佩仪着实喜欢这个孩子,也时常跑去抱抱孩子。这样一来,她将侧屋里的经书香炉撤了,并搬到了正屋。她抱着孩子,努着嘴对着他:“瞧,宝长得真好看。”孩子看到,竟也咯咯地笑了起来。杨娣道:“夫人,你与他真有缘。”顿了顿,又道:“夫人,以后是他喊你‘妈妈’啊。”李佩仪,倒没接话,叹了一句:“我真真喜欢这个孩子。”
          孩子在一岁半时学走路,都是李佩仪带着他的。她搀着孩子的双臂,在院子里走路,孩子不小心摔了一跤,哇哇地哭了起来。她连忙蹲下来,像以前安慰慧颖一般,拍了拍地,道:“都是地不好,都是地不好,害得宝摔跤了。”这一幕落到了孙寿江的眼中。他笑着说:“佩仪,你也是越发小孩子性格了。”佩仪抬起头,接话:“昨天宝摔跤时,你也不是这般说的。我亲眼看到的。”孙寿江继续玩笑:“看来,你还热衷于偷看人啊。”李佩仪啐了一口,摇摇孩子的小手,道:“妈妈是在看宝,对不对啊?对不对啊?”孙寿江听见李佩仪自称妈妈,倒也松了一口气。


          23楼2014-11-17 22:06
          回复
            十五章 妈妈
            红灯笼是一年多前挂上去的,那时候孙寿江还特地吩咐人贴了一张“喜”字上去,如今,喜字早已脱胶,不知道飞哪去了。风吹日晒,红灯笼早已褪色,也些许残破了。让人感叹,时间如同蠹虫,所有悲喜不过书页上的字,最后,都蛀光了,留给人的仅仅。空白。
            孩子在一岁半的时候就慢慢学习说话了。这天,李佩仪喂孩子吃饭,杨娣正好也坐在旁边。孩子吃了一会儿,突然伸出双手,挥舞着,嘴里咿咿呀呀地嘟哝着什么。李佩仪歪着头,侧耳对着孩子的嘴,道:“宝,说清楚点,说重一点。”孩子又念了一遍,倒是清晰了:“……妈……”“哎。”杨娣和李佩仪异口同声地应了起来。杨娣突然意识过来,赶忙用手捂住了嘴。她啐了一口,尴尬地笑着:“瞧我这张嘴。”李佩仪也略显尴尬,道:“要不,让孩子认你做干妈吧!”杨娣苦笑了一声:“人家干妈或有钱,或有权,能给孩子很多,我呢?一无所有。还是不要认了。”
            李佩仪提议:“去院子里走走吧。透透气。”两人抱着孩子,来到院子。杨娣道:“都已是深秋了,这柿子还是青的。”李佩仪点了点头,道:“是啊,以往在上海的时候,这会儿,都该有人给我们寄柿子了。”院子里有一棵柿子树,是寿江小时候他的父母种的。那一棵柿子树虽是枝叶繁茂,缀满了柿子,但柿子都是青的,苦着脸,像是挂着的青色小灯笼,倒与窗前的红灯笼形成了鲜明对比。红的已是残败,绿的正欣欣向荣,颠倒着。杨娣也道:“以往,麻雀也会飞过来啄柿子的。今年,这棵树,冷清了不少。”以前的杨娣是红柿子,虽免不了被蚕食,但也有麻雀围绕;她经受着贫穷与饥饿,但还有儿子和女儿。但如今,她只是青柿子,身边的孩子也终究是别人家的,她不得不踽踽独行,纵使,她的生活有所改善。
            一日,孙寿江对李佩仪道:“你总是叫孩子宝啊宝的,总比不上给孩子取个正经的名字。”孙寿江翻了翻康熙大字典,最后确定了一个名字,“孙之诚”。“之”意味着“到”,“诚”便是“诚信,诚心”。他自己做生意,维持家业,靠了一个“诚”字,当然他也希望儿子能够传承这个“诚”字,继承这偌大家业。杨娣目不识丁,倒也没参与这个过程,但她站在门外,耳朵贴着窗户,紧紧地用耳朵“听”了整个过程,她的眼泪流了下来。农村里取名字没什么讲究,女的多用“娣”字,为的是父母的私心,为的是下一胎能是男孩,她的名字里有一个“娣”字,小女儿的名字里也有。她的其他孩子名字是随意取的,就像别人所说,名字越贱,越好养。可是,这个孩子,她唯一的一个孩子,像被人含在嘴里的宝玉,他的名字有那么美好的含义,寄寓了这么多的心愿,她很感动,但这种感动却带着卑微,像一个小小的影子隐在角落里。


            32楼2014-11-27 23:16
            回复
              十六章 离殇
              三年后。一日,趁着孩子午睡,杨娣和李佩仪坐在一起。杨娣倒先开口了,道:“眼看,三年的期限要到了。我也快要走了。”李佩仪感叹一声,道:“三年不过转瞬即逝。”杨娣道:“夫人,要是,我能把典我的钱都还给你,孩子,能和我一起走吗?”李佩仪顿了顿,突然抓住了杨娣的胳膊,道:“杨娣,你还有两个孩子在家。我,我一无所有的,我只有之诚了。”她的眼泪肆无忌惮地从眼眶中爬出来。“夫人,你说,三年没回去,那两个孩子还认得我吗?”杨娣哭着说,“我也什么都没了。”李佩仪呆呆地望着天空,道:“让你儿子叫我妈妈。佣人们怕我,不说,我也知道,这是伤阴骘的事。真的有报应的话,也都施加到我身上吧。我还想舒心地和孩子过几年。然后,我就到地下去见女儿了。”杨娣一惊,竟什么乞求的话都说不出来了。一朵花,花开为了孕育,然后花谢。女人也不过如此,出生就是为了生孩子,为了孩子付出一切,然后等死。李佩仪在年轻时还想着反抗,想着用读书来改变自己的命运,最后只是徒劳。她还是和其他女人一般,被匆匆地赶入了封建的流刑地,一样缴械投降。
              孙宅院子里有一口井,供佣人取水烧饭。突然有一天,杨娣发现井口的石壁上长着蕨类植物,它们中的几株甚至延绵到了水里。三年前,它们不过是毛茸茸的一簇。那口井的外围被砌成圆形,井口是方形的,俨然一个巨大的铜钱。她站在井旁边很久了,望着井中的自己,暗暗地印在井水里,就像是卡在铜钱孔里的人。由于有蕨类植物,她的影子变得扭曲破碎,似乎在痛苦地呐喊。她苦笑了一下:这口井,说出了真相。她不就是为了钱,出卖了自己,出卖了自己的孩子。铜钱紧紧地卡着她,就是给了命数无数的机会来给她一刀又一刀。
              她走的时候,孩子已经会叫人了,不过叫的是“干妈”。李佩仪倒没来送,也许是两人几天前的对话太痛苦了,像是个伤疤牢牢地钉在那儿,她们只能是一避再逼。孩子被奶妈抱出来和她送别。她握了握孩子的小手,心想:要是多年后,你再见到妈,还认得出吗?我还记得,你的后背脊梁骨的正中有一颗痣。你在周岁时抓阄抓了一个算盘,大家说你以后一定是个精打细算的老板。你最喜欢躺在摇篮里,别人来摇摇你的小脚丫,你一定会咯咯笑的。妈妈记得你很多小事,会一辈子记得的。
              李佩仪担心,孩子和生母有天生的纽带,怕之诚会黏着杨娣,就一直没让杨娣和孩子多接触。她特地让杨娣住进了侧屋,吃饭也是开小灶的。杨娣看着孩子,也不过是偷偷的,除了出生那会儿抱过孩子,就再也没几次机会了。只是过年时,她们所有人聚在一起,李佩仪会一个个地指给孩子认识,指到杨娣,边说那是“干妈”。孩子只当她是一般亲戚。
              她和孩子挥手再见时,奶妈教他喊“干妈,再见”。他怯怯地道了一声:“干妈,再见。”随即把头埋进了奶妈的怀里。
              杨娣道:“……”


              33楼2014-11-29 22:29
              回复
                十八章 再见
                杨娣再见到之诚时,已是多年之后了,是在李佩仪的葬礼上。听人说,李佩仪是因生坏毛病而去世的。然而,杨娣还想着李佩仪当初说的那些话,她知道,打垮李佩仪的不过是心病。李佩仪对女儿的思念,对丈夫的怨念,也许还搀着对她,对孩子的歉疚,她每天并不好过。李佩仪是个自私的女人,但她自私得不完全,也许就是这种矛盾性,所有人都具有的这种矛盾性,击垮了她。
                祠堂外。孙寿江对杨娣说:“待会儿,你会见到之诚。不该说的,你就不要说。”“呵。”杨娣嗤了一下,道,“从我把孩子留下后,全所城的人都认定了他姓‘孙’。其实,等于说,我将孩子卖了。卖了。”说到后来,杨娣的声音近乎哽咽。孙寿江也不再讲话了,转身往里走去。杨娣似乎是疯癫了,抓住孙寿江的胳膊,道:“我知道的。有自知之明的。我这样的母亲会令他蒙羞的。他恨透了我,怎么还会认我呢?”孙寿江怕被之诚看到,连忙扯开她的手,堆笑道:“这样,不是对我们都好吗?你还是去看看孩子吧。”杨娣放开了手,呆呆地杵在那里,道:“我还是不去看了。”继而,她自言自语,道:“这回儿不去,下次什么时候才是机会啊?”她一步一步向祠堂里移去,接过门口佣人递过来的白色帽子,戴上。她的儿子,不,是之诚,跪在地上,对着棺材失声痛哭,显示出孝子的模样。可是,杨娣多么希望躺在棺材里的是她,最起码,孩子还会为她的离开而悲恸落泪。这种希望过于畸形,就像一座浮在苍茫大海上的头重脚轻的冰川,不得不选择崩塌。
                等到礼毕,之诚站了起来。杨娣看到他穿着长袍,和他的妻子一起应付着来客。她努力搜索出孩子小时候的样子,仍记得,他的脸还和幼时一般白净。她看见他时,直直地盯着他,眼神像一眼清冽的泉水,使母性与柔情喷涌而出。他却只是略微瞟了她一眼,像蜻蜓点水一般,没有一丝留恋与情感。自始至终,他只当她是个陌生人。她黯黯地站在角落里,像他小时候,她也是这般默默地望着她的,她竟然有了一丝窃喜。
                大户人家对于陪葬有很大讲究,妇人的棺材里一般会放入一些金镯子,项链等首饰。其中一条银项链是李佩仪最喜欢的,她本是想在女儿结婚的那天传给她的,只不过,发生了这场变故,她也怕睹物思人,便不敢戴了,到了之诚出生,才重新戴上的。项链的链子很普通,一环扣这一环,下面缀着鸡心形的银挂坠,挂坠上雕刻着一朵四瓣的花。她的一辈子,以及其他大户人家女子的一辈子,如同那朵刻在挂坠上的花,纵使看似精美迷人,其实,所有的主动权只属于那个雕刻工,也许,多年前那人是她的父亲,多年后,主动权交接给了她们的丈夫。当孙寿江向李佩仪父亲的心性转变时,她不得不成为她母亲一般。她亲眼所见,多年前,父亲将首饰放入母亲的墓冢,多年后,她的丈夫也如此,只可惜,她看不见了。那些男人总是喜欢用物化的东西来表现他们对已逝者的尊重,也不知是否带着愧疚与悔意,他们以为付出了这些“诚意”,在以后的时光里就能坦然地过下去,只不过,他们始终不肯将刻刀交付到他们的妻女手中。


                35楼2014-12-08 23:10
                回复
                  十九章 败落
                  孙家如同一只镀了一层蜡的苹果,外表始终保持着娇艳的红,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它的内核慢慢地被虫蛀着,变得腐化空心,像是一个年老色衰的人涂了一层浓浓的红唇,仍然盖不住沧桑,仍然改变不了行将就木的事实。
                  每个大户人家都需要有一个女人在,虽不至于掌握家中的财权,但最起码有警示作用。李佩仪去世后,孙家真的是一点一点地走向败落了。孙寿江对这唯一的儿子疼爱有加,把一部分的财权让渡给了之诚。之诚拿着这一些钱,做了一些小买卖,但总是亏本,倒亏了不少钱。孙寿江说是一个不迷信的人,倒也信小孩子百日抓阄的预言,他深信,之诚有精打细算的天赋,需要放手让他去做,亏一点钱又何妨。但是,之诚有了父亲的这种信任,倒是愈加不成器了,喜欢上了赌博。待到孙寿江发现事实,之诚确实亏了一大笔钱,他不得不帮儿子补上空洞。一日,他发现儿子一夜未归,便领着儿媳妇去寻,又是发现儿子在一家小店里赌博,他操起旁边的一把扫帚,向儿子打去。儿媳妇显然没见过大场面,躲在角落里哭。他追着儿子跑到大街上,继续打,全然不顾路人的眼神。
                  这是杨娣第二次见到之诚。他坐在地上,那么狼狈,像个无助的孩子,用手臂挡着父亲的扫帚。她疯了似地跑过去,结结实实地帮他挡下了扫帚。孙寿江厉声喝道:“你让开,我要打死这个逆子。每天不干正事,只知道赌。”杨娣忍着痛,站起来,挺直腰板,哭着说:“那是你儿子啊,你打,你不心疼啊。”孙寿江不说话了,呆呆地握着扫帚。杨娣继续哭着吼道:“你对得起佩仪吗?她让你打了?她让你打了?”孙寿江扔了东西,背着手,铁青着脸,向自己的宅子走去。之诚站起来,掸了掸长袍上的灰尘,从口袋里掏出几枚铜钱,递给杨娣,道:“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但你为了我挨了一棍子。这些钱,给你吧。”杨娣苦笑一声,含着眼泪,道:“原来,你父亲该打你。”她转过身去,慢慢离开。她突然感觉到,后背的那道淤青痛了出来,像是在暗暗讽刺她的愚蠢。
                  杨娣感觉,孙寿江终是老了,他根本没了年轻时的飞扬跋扈,没了高傲。在儿子面前,他不过是一只斗败的公鸡,默默忍着脾气。直至一次,儿子叫了一群人到家里来,他们看见红木桌子搬桌子,看见椅子搬椅子,全然不顾孙寿江的存在。最后,他们看见了孙寿江右手拇指戴的白玉扳指,道:“这挺值钱的。”儿子毕恭毕敬地走到他的面前,一把拽下扳指,往外跑。他哪肯,还未换鞋,往外追。外边下着大雨,青石板上结了厚厚的一层青苔,滑得厉害,他一下子跌倒了。这一跤,他幡然醒悟:这恐怕是佩仪和女儿对他的报复。他负了佩仪,只想着典妻来实现传宗接代的目的,空留李佩仪一人在深夜落泪。最后,他输给了儿子,儿子负了他的苦心,算是一种他的报应。
                  那一跤后,孙寿江的身体大不如前了。他似一段枯木坐在墙边,坐在一寸阳光里,在墙上的倒影像是黑色的胶卷中映出的模糊的人影。渐渐,阳光一丝丝地从墙上褪去,直至消失殆尽,全成了黑影。他一下子载倒在地……
                  孙家也倒了。


                  40楼2014-12-09 22:03
                  回复
                    再一章,就收尾了。今后,恐怕不会再写有关民国的小说了。其实,有人说,我不了解民国,为什么还要写民国。其实,这是我对连接自己的历史的总结。我不喜欢凭空写故事,这个小说是有原型的,是关于我的阿太的,所以一半是真,一半是假。
                    我总喜欢说,自己是没落的地主的后代,也许能给我一丝慰藉,让我明了连接我的历史中是有故事的,我始终不愿承认我不过微小如蝼蚁。李佩仪,杨娣都是历史中极其普通的人,不是传奇中倾城倾国的人物,她们的存在不过是河中的一个小沙洲,一旦涨潮,所有的痕迹都消失殆尽了。民国中有张爱玲,林徽因,萧红等,远远是不够的。更多的普通人在挣扎着。活着。她们也渴望着。
                    于2014.12.9


                    41楼2014-12-09 22:15
                    回复
                      终于完成了,写完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感觉自己随那些人物走过了长长的岁月。感谢那些批评过我的文章,也感谢一点点看完我的拙作的人。谢谢。感动。


                      45楼2014-12-10 14:17
                      收起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