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楚国疆域几乎囊括半个南中国,故其物产丰富,商业活跃,在战国时代的各国经济贸易中举足轻重。《荀子·王制》记:“南海则有羽翮、齿甲、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此南海,当泛指居南方的楚国广阔疆域。当时楚国输往中原和其他各地的物品,除了荀子所述产品外,还有谷类、丝织品、漆器、玑、珠等,以及“金木竹箭”(《国语·楚语下》。)、“长松、文梓、[木便]、[木冉]、豫章”、“鱼鳖、鼋、鼍”(《战国策·宋卫策》。)、“洞庭之鳟”、“云梦之芹”、“云梦之柚”(《吕氏春秋·本味》。)、“江陵千树桔”(《史记·货殖列传》。)等土特产品。根据考古发掘资料证明,楚国丝织品还远销到今西伯利亚地区(据C.N.鲁金科著、潘孟陶译《论中国与阿尔泰部落的古代关系》、《考古学报》1957年第2期)载,在西伯利亚地区阿尔泰巴泽雷克古代游牧民族的贵族墓葬中发现有与楚国相同的龙凤纹绣丝织物。